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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熱門!寶安區立才實驗學校2023年秋季中小學轉學插班通知

2023-06-27 08:52:54    來源:本地寶

立才實驗學校2023年秋季中小學轉學插班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2023年秋季全區中小學轉學插班工作,維護公平、合理的轉學插班工作秩序,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和《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22號)、《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深寶教〔2020〕7號)等文件精神及省市有關會議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料圖片)

一、基本原則

1.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確保陽光招生、依法辦學。

2. 堅持以供定需,杜絕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情況。

3. 堅持就近入學,按照相對就近、片區統籌、公民辦協調的原則解決插班需求。

二、義務教育民辦學校轉學插班

(一)所需材料

入學材料和積分標準參照《寶安區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相關規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住房證明、社保證明等。

(二)受理條件及要求

1.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必須參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規〔2018〕3號,詳見附件)的有關規定開展轉學插班工作,擬接收的轉學插班生必須符合在深圳市就讀的條件。各校招收的轉學插班學生嚴格按照深府規〔2018〕3號執行,即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戶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父母具有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賃憑證或在寶安一年以上有效的居住信息登記(租賃憑證的登記蓋章時間和特殊住房證明顯示的入住時間必須是2022年6月30日前);

(3)兒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滿1年,且都在正常繳費狀態。

2. 嚴格控制班額。小學年級平均班額達到45人,小學三至五年級、初中平均班額達到50人,不接受轉學插班生。實行小班化的學校按核定班額接收插班生。

(三)轉學插班程序

1. 公告信息(2023年6月28日開始)

招收插班生的學校將本校各年級擬接收的插班生名額、申請時間、申請程序、申請條件、錄取時間、咨詢電話等有關信息在學校門口予以公告,6月26日前各學校應須將相關予以公告的信息報學區教育辦審核同意后發布。

2. 受理申請(20237月3日—7月10日):

各學校必須在核定規模范圍內接收轉學插班生。已超規模的學校,只允許轉出,不允許轉入。

學校接受家長咨詢,有學位可受理申請資料,對家長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予以初審。初審合格的,學校為擬接收的插班生在網上錄入資料,無學位不能接收的,做好解釋工作。

民辦轉學插班系統不向家長開放,家長只能到學校咨詢報名。

3. 資料審核(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資料類別進行匯總,將電子數據送相應職能部門進行審核。個別數據審核有誤的,開展人工審核。

4. 匯總報送(2023年7月21日—8月26日):

各學校匯總擬受理插班的學生名單,填寫《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轉學信息登記表》(另發),并加蓋學校公章,于2023年8月24日前送交學區教育辦并審核。

5. 錄取及公布名單(2023年8月27日-8月29日)

(1)2023年8月27日-8月28日,學區教育辦結合各學校規模與班額,根據學校提交的擬受理插班的學生名單,對審核合格的學生進行錄取。

(2)2023年8月29日前,學校公布審核合格的插班生錄取名單,接收插班生注冊。

6. 辦理轉學手續(2023年8月30日-9月15日):

在秋季開學后十五日內完成轉學手續。辦理轉學手續時,需提供學生及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由審核人簽名、備注日期及加蓋學校公章,同時提供轉學申請表、國家學籍卡(家長無法及時提供紙質學籍卡的,可通過網絡轉輸方式發送至學校,學校打印留存)和學生國家學籍信息查詢截圖(由學校查詢)。

7. 上報錄取名單(2023年9月1日-9月10日):

各學校匯總錄取學生名單,填寫《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轉學信息登記表》(另發),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公章,于2023年9月10日前送交學區教育辦,學區教育辦匯總并審核后,留存一份,另一份于2023年9月13日前送區教育局2號樓501室(民管科)。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

各學校要堅持一把手負總責,高度重視轉學插班工作,制定周密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確保各類信息暢通、申請方便快捷,確保審核準確無誤、教育教學有序,確保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二)落實政策,規范招生。

接收轉學插班生工作要嚴格落實省市有關文件及本通知精神,嚴格紀律,落實政策小學(初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嚴格控制班額,嚴禁超規模招收插班生,嚴禁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或牟取私利等行為。

如有違反,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轉入公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都需通過市政務服務平臺進行的就讀資格審核。

未經審核的學生、未報送名單的學生,不能取得相應的學籍。

(三)告知政策,簽訂承諾。

初中學校必須向轉學學生及家長告知深圳市的中考政策,由家長權衡是否申請轉學。告知后,家長仍堅持轉學的,需簽訂承諾書,如不具備在深圳參加中考的條件,責任由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承諾書由學校妥善保存。

(四)因校制宜,抓好落實。

在遵循招生工作基本原則和規定的同時,各校可以根據學位、班額緊張程度靈活掌握,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匯報。

(五)自2022年起,義務教育階段轉學插班每年開展一次,開展時間為秋季學期(即學年第一學期入學),春季學期不再受理轉學插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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