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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再征求意見 要求合理限制消費行為

2022-03-14 13:17:10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3月14日訊 據中國網信網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內容涉及加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等。其中提到,要明確平臺責任義務,要求相關主體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費行為,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價值傾向。

據悉,征求意見稿共七章六十七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關于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培育

針對一些未成年人網絡素養需要提高,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絡能力不強的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一是將網絡素養教育納入學校素質教育內容,制定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測評指標。二是改善未成年人上網條件,通過配備指導教師或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優質的網絡素養教育課程。三是明確為未成年人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的有關場所應當履行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以及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專門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終端產品應當具有的功能。四是強化學校、監護人的網絡素養教育責任,建立健全學生在校上網管理制度,加強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引導和監督。五是鼓勵和支持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規律和特點的網絡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研發、生產和使用。六是強化重要互聯網平臺服務提供者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的責任,并設置專門義務。

(二)關于加強網絡信息內容規范

針對網上違法和不良信息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網絡欺凌事件屢有發生、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誘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等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一是鼓勵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信息的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二是加強對信息內容的管理,對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和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作出相應規范,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發現相關信息的處置措施和報告義務。三是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網絡欺凌行為,保障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行使通知權利。四是禁止利用網絡組織、脅迫、引誘、教唆、欺騙和幫助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五是要求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符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特點和認知能力。六是明確新聞媒體的未成年人保護義務,要求客觀、審慎和適度采訪報道涉及未成年人事件。

(三)關于加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

針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被濫采濫用、保護不充分等問題,征求意見稿明確:一是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收集未成年人真實身份信息相關要求。二是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基本原則、知情同意、告知規則和提供規則。三是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未成年人敏感個人信息需要履行的特殊義務。四是明確監護人在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中的監護職責。五是明確個人信息處理者的配合義務、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要求、未成年人個人信息訪問權限限制和個人信息合規審計要求。六是強化對未成年人私密信息的保護。

(四)關于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

針對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等網絡產品和服務、未成年人非理性網絡消費、參與“飯圈”亂象、“網癮矯治機構”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問題,征求意見稿規定:一是嚴禁以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預未成年人網絡沉迷。二是加強學校、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預防和干預,提高教師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加強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監督。三是明確平臺責任義務,要求相關主體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費行為,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價值傾向。四是完善網絡游戲實名制規定,建立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游戲規則,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并予以適齡提示。五是明確國家有關部門在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工作方面的職責。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有關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鍵詞: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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