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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跳跳”APP被指“不正當競爭”,動了騰訊廣告業務的蛋糕?

2023-08-27 01:07:22    來源:金融界

一封突如其來的律師函,讓“李跳跳”APP的開發者選擇宣布“無限期停止更新”。

對不能忍受APP廣告開屏的用戶來說,“李跳跳”APP可以說是“福音”。在用戶打開安卓手機APP的瞬間,它能自動幫助關閉廣告。2021年,“李跳跳”APP下載量曾突破百萬。


【資料圖】

但在8月24日一早,“李跳跳”APP被宣告“無限期停止更新”?!按笮〗憷钐笔恰袄钐盇PP官方唯一公眾號。根據其當天發文公布的律師函照片,“李跳跳”APP被指控涉嫌不正當競爭。

銀柿財經了解到,這份律師函的委托方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00700.HK)。24日下午,銀柿財經也向騰訊方面發去采訪問題詢問具體情況,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另外這段時間,與“李跳跳”APP類似、有“凈化廣告”功能的“大圣”“叮小跳”等應用軟件開發者都收到了騰訊方面“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控訴。對此,眾多用戶感到不解,“李跳跳”解決了用戶們的痛點,也沒有借此盈利,被扣上“不正當競爭”的帽子合理合法嗎?

“大小姐李跳跳”公眾號文章截圖

多個廣告屏弊APP收到“警告”

“大小姐李跳跳”公眾號沉寂了差不多4個月。在8月24日這一天,“李跳跳”APP的用戶們卻等來了一則“無限期停止更新公告”的聲明。

這篇文章只有一份律師函的照片,其中對委托人的名字打了馬賽克。函件聲稱,“李跳跳”APP通過屏蔽、過濾某某瀏覽器廣告服務,吸引用戶下載使用“李跳跳”,使其不正當地取得競爭優勢。該等行為超出了運用中立技術為用戶提供便利的范疇,干擾了某某瀏覽器的運營模式和盈利方式,構成利用技術手段對某某瀏覽器正當經營行為的妨礙、破壞,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其中,律師函提出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條規定。其中,第十二條提到,“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p>

基于這些,委托方提出了要求開發者在收函后48小時內停止運營“李跳跳”APP,并在任何上架的發布平臺上下架“李跳跳”手機軟件。

這份律師函中對委托方的介紹,多項信息與騰訊相符。其中提到,委托人成立于1998年,其所屬集團是中國較大的互聯網綜合服務提供商之一,旗下產品涉及瀏覽器、閱讀、音樂、視頻等。而騰訊公司成立的時間正是1998年11月。8月24日,銀柿財經了解到,律師函的委托方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00700.HK)。

和停止更新公告一同發出的,還有《談談我的看法》一文?!袄钐盇PP開發者在這篇文章中介紹,“李跳跳是一個公益性質的單機應用,沒有聯網,也沒有盈利。自然就不存在大廠控告中所說的經營行為?!币虼?,對于“不正當競爭”的指控,開發者并不認可。

《談談我的看法》截圖

實際上,除了“李跳跳”APP,“叮小跳”“大圣”等應用軟件開發者也分別在8月6日、8月22日發文表示收到了騰訊方面的律師函。從內容上看,與“李跳跳”APP收到的函件一致,“某某瀏覽器”即為“QQ瀏覽器”。而在收到函件后,開發者也都宣布不再提供APP的下載鏈接和運營。

“叮小跳”也收到了騰訊的律師函

據其他媒體報道,除了這些要求,也有開發者被告知如果繼續運營,騰訊將會走訴訟手段,索賠10萬元至15萬元不等。

“不正當競爭”?尚不明朗

在社交平臺上,也有不少用戶為“李跳跳”APP表示惋惜,留言區還有人求安裝包。

銀柿財經試用了“李跳跳”APP。這款軟件安裝包小巧,差不多3M的大小,按照提示很快便能完成安裝。正式打開后,這款APP還會跳出一則這樣的提示:“李跳跳是一個不聯網的單機應用,不會也無法收集你的任何信息?!?/p>

“李跳跳”APP重要公告提示

之后銀柿財經打開“無障礙服務”使用“李跳跳”APP,并選擇打開市面上幾款具有代表性的購物、視頻、社交等手機軟件,發現它們的開屏廣告自動關閉了,但并不是徹底地消失。

比方說,本來廣告的時長在5秒左右,但使用“李跳跳”APP后,廣告在彈出之后立即就自動關閉了。而且在“李跳跳”APP使用途中,也沒有收取費用的提示。值得一提的是,試用期間,銀柿財經打開了QQ瀏覽器,開屏廣告時長正常,并未縮短。

而對于“李跳跳”APP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受訪律師均表示,從目前公開情況來看,還有待商榷。

騰訊方面發出的律師函提出的一條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p>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提到的經營者,指的是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本熉蓭熓聞账匣锶诵艹硎?,在這一概念下,不論開發者是否有獲利的本意,都算得上是“經營者”。但他補充介紹,不正當競爭行為,指的是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京師律師事務所資本市場部主任毛偉進一步指出,這些行為主要包括混淆行為、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傾銷、不正當有獎銷售和詆毀商譽等等。

“‘李跳跳’沒有聯網也沒有進行推廣盈利。從自動關閉廣告的情況來看,既不是屏蔽也不是跳轉,沒有影響到其他APP正常的服務運行?!痹诿珎タ磥恚v訊方面發的律師函列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四款或不成立。

熊超也持有類似看法。他表示,在不適用前面三款“插入鏈接、強制目標進行跳轉”“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APP”“惡意實施不兼容”等等行為下,騰訊方面才會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四款這一兜底性的條款?!半m然這個條款可以包括前三款以外的其他行為,但是說自動關閉廣告就是妨礙、破壞服務正常行為,這一點尚不明朗?!?/p>

不過受訪律師也提到了“李跳跳”APP未備案的風險,按照最新規定,其應該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登記實名、網絡資源和業務等信息。

影響APP廣告業務收入?

這一事件發酵后,“李跳跳”APP的大部分用戶態度一致,力挺開發者?!斑@個APP可以自動點擊跳過廣告,體驗極佳。”一位用戶稱,自己忍受不了開屏廣告,已經使用“李跳跳”幾年了。

據了解,早先,“李跳跳”APP還僅僅是在開發者以及身邊朋友中試用,后來由于反饋不錯,開發者便在2021年上傳至酷安平臺。這是一個泛科技數碼社區。

通過這一平臺,“李跳跳”APP被更多人認識使用了,下載量破百萬。但好景不長,在2021年8月左右,酷安平臺便將其下架了,原因是“不可抗力”,涉及隱私泄露。

但多位程序員表示,不聯網的單機應用無法獲取到用戶隱私,可能拿到手機型號、系統版本等信息。

在“李跳跳”微博留言評論區,昵稱為“酷安小編”用戶曾解釋稱,“所謂的隱私泄露只是一個說法而已,核心問題在于,開屏廣告現在是很多APP的重要收入來源,李跳跳的影響力越大,就越會引起這些商業公司的關注,對這些App造成商業侵犯,所以搞到最后,打起官司來,開發者沒有任何勝算?!?/p>

在《談談我的看法》一文中,“李跳跳”APP的開發者也坦言,“如果我是廠商,我肯定也不喜歡此類應用。因為廣告被跳過了,就意味著收入會減少……拋開侵不侵權不談,至少是不道德的行為。”

經歷酷安平臺被下架事件后,用戶們便只能從“大小姐李跳跳”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網盤鏈接里免費下載這一APP的安裝包。從微信公眾號文章閱讀量來看,每篇基本能達到10萬+。

而這一次,“李跳跳”APP或將面臨永久“下架”。據了解,一個軟件在無限期停止維護更新后,便沒有那么精準好用了,可能會出現卡頓或者bug,時間一長用戶可能會放棄使用。

其實,“李跳跳”APP備受歡迎,和開屏廣告的亂象密切相關。最開始的開屏廣告,大多數都沒有設置“跳過”的按鈕,要么就是將“跳過”按鈕設計得非常小,用戶難以找到或按錯。

等到2021年,工信部出拳整治后,近68家互聯網公司被約談,整改之后有所改善。但沒想到之后市面上又出現了“搖一搖廣告”,用戶一不小心搖晃就會跳轉至廣告頁面。

目前,關于開屏廣告,新版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針對彈出式廣告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例如,APP開發者不得取消“跳過”按鈕,不能設計倒計時結束,也不能設定必須點擊兩次或以上才能關閉廣告。但對于“搖一搖廣告”,還未有明確規定。

也正是如此,受訪律師在分析這一事件過程中,均表達認為平臺利用強勢地位,強制用戶看廣告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侵害用戶的行為。

本文源自:銀柿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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