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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涉農企業IPO背后的思考:把好三道關

2019-02-25 16:36:19    來源:國際金融報

近日,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擬對涉農企業進行更大力度的支持,促進涉農企業健康發展。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于五部門在《指導意見》中支持農企IPO。具體而言,包括加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支持力度,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針對涉農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中介費用。同時,將會在不降低門檻前提下,繼續對國家級貧困地區企業的IPO、新三板掛牌、公司債發展、并購重組開啟綠色通道等。

把好三道關

《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面世無疑給農業企業帶來了新的希望,可謂重大利好,其重大現實意義在于:可有效改善農業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困局,讓一些具有發展潛力的農業企業能更便捷、更低廉地進行融資。因為《指導意見》明確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針對涉農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中介費用,這對農業企業本身“脫困重生”,乃至推動我國農業產業成長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品牌企業都營造了有利環境。

目前,我國農業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市總量中僅占4%,嚴重制約了農業企業的發展;而《指導意見》出臺后,涉農上市企業所占比重有望上升。金融服務“三農”空間巨大,資本市場可以從融資、完善公司治理、改善公司形象、提高知名度等方面給予涉農企業支持,推動農業企業全面、持續、健康地發展,從而對推進我國新農村建設、將更多的青壯年勞動力留在農村、安心農村創業提供有利條件。

利好雖多,但要落到實處,還需嚴把農業企業IPO審核。

通過IPO上市融資的農業企業,應當是有發展潛力、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強的優質農業企業,嚴把準入關,不讓一切造假包裝的農業企業蒙混上市,保證農業企業IPO的嚴肅性,提高農業企業IPO的可靠性,才能讓《指導意見》發揮出應有的金融功效。

筆者以為,應重點在三方面嚴把準入關:

首先,不能搞地區平衡,要把農業企業質量和發展潛力及社會需求程度放在IPO的優先戰略地位,消除地方政府為爭名額、爭業績盲目推薦的做法,一切按市場化高標準要求,避免過多的人為行政干預色彩,尤其要確保農業企業IPO的公平、公正和公開,避免讓農業企業IPO成為某些利益團體的“盛宴”。

其次,監管層要對農業企業進行認真甄別和遴選,消除農業企業IPO中一切虛假包裝上市行為,做到寧缺勿濫和“IPO一家,就成功一家”。因為農業企業在存貨、銷售上有一定的行業特殊性,農業企業財務造假的可能性更大,通過操縱存貨、固定資產等虛增收入等手段造假是常見手法。歷史上中國資本市場累計爆發了14起農業板塊IPO造假案,包括藍田股份、勝景山河 、綠大地、新大地、銀廣夏、草原興發、金果實業、贛南果業、洞庭水殖、武昌魚、如意集團、中農資源、中水漁業、九發股份等,這些深刻的教訓應認真汲取。

最后,應加強再融資監管,規范涉農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避免資金“脫實向虛”。要嚴格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對通過IPO之后上市農業企業進行跟蹤監督,除了對其融資用途是否按募集資金規定的要求使用之外,對其未來擴大融資規模再融資的真實性投向也應及時掌握動態,確保募集資金真正用于農業發展。凡發現投向不真實、虛假包裝上市等問題,根據強制退市要求強制退市,避免損害投資者。尤其,對農業企業經營虧損嚴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強制退市應有事先的預防性機制,比如建立農業企業退市之后投資者保護機制、賠付基金等等,讓其順利退市,消除只進不出或進來容易、退出難現象的發生,真正營造農業企業IPO良好生態,為更多優質農業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創造有利條件。

企業經營環境問題待解

股票投資者擔心,五部門加大涉農企業IPO支持力度,會不會降低涉農企業入市門檻,一些不具備投資價值的企業會不會趁機流入市場,會不會讓剛剛觸底反彈的股票市場因承受不了這樣的利空改變上行趨勢,這些對于股票投資者而言無疑是難以承受的。畢竟在這一輪下跌中,投資者損失慘重,任何利空消息都足以讓他們寢食難安。而涉農企業卻期盼證監會能因地制宜,考慮到農業投入產出的長周期性以及前期投入資金需求巨大的特點,降低入市的門檻能讓涉農企業在最初的發展階段融到更多的低成本資金。獲得更多的政策扶持可讓涉農企業平穩安全地渡過危機四伏的初創階段。

其實,股票投資者完全不必擔心,《指導意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第一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掛牌融資,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加強再融資監管,規范涉農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避免資金“脫實向虛”。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針對涉農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中介費用;第二是在門檻不降低的前提下,繼續對國家級貧困地區的企業IPO、新三板掛牌、公司債發行、并購重組開辟綠色通道。健全風險投資引導機制,積極引導風險資金投早投小,加大對初創期涉農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起設立鄉村振興投資基金,推動農業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可以說除了享受國家級貧困地區的企業上市的綠色通道外,涉農企業上市并不比其他企業上市能獲得更多的便利,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很難通過IPO上市,也不會對剛剛觸底反彈的股票市場構成利空。

當然涉農企業也不必失望,《指導意見》字里行間透露出的核心思想是以鄉村振興為目標,通過金融改革、財政引導等多項措施,增大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的力度,降低涉農企業融資成本,努力營造出讓涉農企業能真正盈利的外部環境,這自然要比單純降低門檻上市更讓涉農企業興奮。

筆者以為,支持涉農企業IPO,不在降低入市門檻上做文章,而是從財政扶持,金融支持等多方面入手扶持涉農企業,使得涉農企業在扶持中增加盈利能力并最終達到上市條件,五部門無疑是找準了方向,切中了要害,也是實實在在的按照經濟規律辦事情。在通讀全篇《指導意見》后,筆者迫切希望五部門在實施鄉村振興宏偉規劃,助推涉農企業IPO時,還能因地制宜兼顧到政策落實中會遇到的一些問題。

首先,是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薄弱的問題。與發達國家規模化現代化農業相比,我國農產品成本明顯偏高,許多農民朋友抱怨一斤糧食抵不上一瓶礦泉水,抱怨國家為什么不直接提高糧食價格,但糧食價格關乎國家穩定,同時還受到國外低成本糧食價格沖擊,提價可能性較小,這也導致涉農企業盈利空間小,國際競爭力弱,尤其是在貧困地區,山多田少,很難形成規模化種植,種糧成本更高,谷賤傷農幾乎無解,棄耕現象較為普遍。

其次,是農村經濟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村有效需求嚴重不足的問題。農合機構是支農的主力軍,但在貧困地區,農合機構存貸比多在60%以下,最低的甚至不足40%,這還是在農合機構從農村轉戰城市,信貸投放更多地向房地產行業傾斜的結果,排除投資于城市的信貸資金,真正投放到農村的信貸資金可能更低。其根源并非農合機構不愿放,而是有效需求嚴重不足。多年來,農村精壯勞動力紛紛外出務工,留守農村的均為老弱病殘,被網友戲稱“三鬼”當家(老鬼、小鬼、賭鬼),農村經濟發展很難有大的信貸需求。

最后,盡快出臺《指導意見》落實細則問題。指導意見最終是要基層部門去貫徹落實的,如果沒有落實細則,由于對政策把握理解的不同,政策在傳遞執行過程中難免走樣,執行效果也會大不相同,這就急需制定一些實施細則,使得指導意見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落實。比如鼓勵中介機構適當降低針對涉農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的中介費用。但中介機構也是以追求利潤為目標的,降低中介費用,光靠鼓勵只怕難取得明顯成效。

(作者系知名財經評論人、獨立經濟學者)

關鍵詞: 涉農企業 IPO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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