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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均遭大股東占用 市場監管須建立長效機制

2019-02-12 14:07:11    來源:新京報

在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問題上須建立長效機制,才能避免*ST華澤式的悲劇,避免ST康得新、高升控股式的鬧劇。

近期,有兩家上市公司引起資本市場的極大關注。一家是康得新,曾經的白馬股,卻因兩期債券違約、銀行賬戶被凍結而被“ST”;另一家即為高升控股,其合計持股達29.33%的九位股東聯合提議要求罷免實控人家族派駐的四位不作為董事。

這兩家上市公司有一共同點,即上市公司的資金均遭到大股東的占用。兩家上市公司最終的結局如何,我們不妨拭目以待。但對于上市公司資金被實控人、大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的現象,卻不能不引起重點關注。事實上,除了它們倆外,紅太陽、東方海洋、ST冠福等上市公司都存在資金被大股東或關聯方違規占用的問題。

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后果是非常嚴重的。*ST華澤被大股東當成“提款機”,違規擔保與資金占用導致*ST華澤被掏空,目前瀕臨退市邊緣。資金被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后,會導致上市公司經營出現困難,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并對股價產生負面作用。康得新被ST后,股價連續跌停,投資者財富出現大幅縮水,背后的損失不言而喻。

為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及資金被占用問題,早在2003年,證監會與國資委曾聯合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后于2017年12月份進行修改)。2005年11月份,國務院批轉證監會《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其中亦指向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問題。近年來,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又出現死灰復燃的現象。

事實證明,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問題是能夠管得住、管得好的,當年所取得的成績足以證明。問題是,關于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的監管問題,不能來去一陣風。如果風過后一切如舊,并不能解決問題。因此,在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問題上建立長效機制,才能避免*ST華澤式的悲劇,避免ST康得新、高升控股式的鬧劇。

所以,在信息披露上,要求上市公司無論是季報、半年報還是年報都需要強制披露。對于上市公司資金是否存在被大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問題,在定期報告上單列處理。如果上市公司對該事項進行了隱瞞不披露,則其定期報告涉嫌虛假陳述,因之利益受損的投資者可據此提起訴訟。這在維護投資者利益的同時,也提升了上市公司的違規成本,從而對上市公司形成威懾。

同時,在高管的任職資格上,如果大股東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巨額資金,并造成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損失的,建議認定上市公司相關高管為不當人選。此次高升控股九位股東的自救行為,為市場提供了約束高管行為的一種參考,值得監管方借鑒。相關高管被認定為不當人選后,其今后沒有機會繼續禍害上市公司與投資者。

此外,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同樣不可或缺。上市公司資金被占用,主要是“人為”的原因,實質上是“人禍”。因此,對于造成上市公司巨額資金被占用,且對上市公司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證監會認定其為高管的不當人選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像*ST華澤一樣追究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如果能夠建立這樣的長效機制,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違規成本將大幅提升,也能對違規者形成巨大的震懾作用。

關鍵詞: 資金 大股東 監管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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