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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49項辦事證明 累計精簡比例達81%

2019-02-14 14:02:42    來源:北京晚報

低保和分散供養人員,申請享受集中供熱采暖補助,不用再提交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開具的相關憑證;在外省市、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學生,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時,不用再提交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在外埠辦理退休手續且來京取得本市戶籍的人員,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時,無需再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開具的無基本醫療保障證明……

辦事要證明,而一旦遇到奇葩證明,會讓老百姓不勝其煩。如今,又有49項原本由辦事人提交的證明被取消了。今天下午市民就可以在首都之窗網站上查詢到具體的清單。記者今天上午從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了解到,這49項證明取消后,本市市級部門和事業單位累計取消證明已達到253項,精簡比例達81%。截至目前,北京市保留證明目錄僅為61項。

2016年起已分3批清理取消204項證明

長期以來,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問題,是影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的一大堵點。很多人恐怕還記得社會上曾經流傳的一些奇葩事。比如,需要開出一紙證明,來證明“你媽是你媽”;回老家探親,卻被要求到社區報備,開“探親證明”;明明是孩子要入學,學校卻要求家長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曾有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前,北京街道居委會日常為群眾辦事開具的證明竟然多達近200項,涵蓋了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過程,涉及婚姻家庭、住房服務、社會保障、戶籍身份等11大項。

如何讓群眾辦事更便捷呢?從2016年以來,北京市持續深化“減證便民”,分3批陸續清理取消了204項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索要涉及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證明。其中,第一批取消各類證明74項,第二批取消證明77項,第三批取消證明53項,取消的證明涉及企業設立、經營許可、困難救助、就讀升學等與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關的各個方面。在北京辦事,越來越多的證明不再需要當事人提供,而是采取征信系統查驗、部門調查核實和信息共享的方式辦理。由過去的“群眾跑腿”逐漸變成了“信息跑路”。

“我們曾經做過統計,清理證明前,本市社區居委會每月平均需要開具各類證明256份。而清理證明后,目前每月平均只需要開具17份證明,下降了九成多。”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今天上午表示。

取消的辦事證明 件件與民生相關

記者了解到,取消的49項證明中,有21項為本市取消的,涉及企業設立、進京落戶、生活補助、生育服務、醫療保障、子女入學、就業獎勵共7個方面,件件都與民生相關。而這21項證明,全部都是經過前期對現有保留目錄中的證明逐項研究,反復溝通、征求各方意見,最終提出來的。

以生育服務證明為例,記者發現,過去,獨生子女父母申請領取相關獎勵、扶助事項時,需要提交檔案存放單位、居委會開具的生育情況證明。而取消后,無需再提交這樣的生育情況證明,只需要個人承諾加上部門抽查核實即可。

再比如,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的,申請再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時,過去需要提交夫妻雙方存檔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外省市一方戶籍地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現居住地居委會、部隊師級以上政治機關開具的婚育情況證明。而如今,這樣的婚育情況證明也同樣被取消。

在外省市、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學生,過去申請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時,需要提交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而現在,申請人只需要提交有效期內學生證或準考證、身份證等能夠確認學生身份的相關證件憑證即可辦理。

記者還特別注意到,受到信息共享難、溝通協調難等因素的影響,以往,涉及境外、外省市、軍隊等人員的證明事項清理取消難度較大。而在此次清理的過程中,本市堅持“啃硬骨頭”,聯合多個部門集中攻關、采取多種措施,一次性取消了涉及境外、外省市、軍隊人員的11項證明。

首次由地方向國務院提出清理建議

記者了解到,本市向國務院報送了關于26項國家設定、本市實施證明的清理建議,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目前,相關部委已發文取消了24項證明。此外,公安部還發文主動取消了4項國家設定的證明。對這28項證明,本市逐項確定了國務院部門文件取消證明的落實措施。加上這28項證明,本市市級部門和事業單位累計取消證明已達253項。

還將陸續清理 涉及水電氣熱等證明

重復證明、循環證明、“奇葩證明”等給群眾辦事帶來了極大不便。“大量的重復證明、擅自增加的證明、讓人‘跑斷腿’的證明被取消或者被法定證明、告知承諾替代,為群眾和企業解決了辦事創業遇到的很多麻煩。”相關政府人員此前表示,將防止證明事項邊減邊增,同時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公布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

記者了解到,在第4批證明取消后,本市同時公布了證明保留目錄2019年版,保留證明61項。下一步,對保留證明事項,將進一步加強管理,持續清理。對于國家設定的,向國務院提出清理建議;對于本市設定能夠自主取消的,繼續提出清理方案,尤其是要研究積極發揮數據共享作用和個人承諾機制,協調市經濟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進一步推動取消證明。此外,今年,在清理政府設定的證明事項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擴大清理范圍,清理涉及水電氣熱、涉法涉訴等領域的證明事項。“比如,水電氣熱這些與市民生活關系密切的事項,下一步,將會同北京市城管委一起進行摸底,可以取消的、方便大家辦理的、確實有必要取消的,最終將予以取消。目前,前期工作已經展開。”相關負責人表示。

無論是被取消的證明,還是2019年版保留的證明目錄,都要在網站和公示欄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凡是沒有納入保留目錄的證明,任何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除了法律法規修訂調整之外,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得擅自增設。

證明取消如何辦事?共有5種辦理方式

過去需要提交的證明,如今無需再提供。記者了解到,對于本市取消的21項和國務院已取消的28項證明,一共有5種證明取消后的辦理方式。

其中,22項改為通過系統內部信息或數據核查的方式辦理。比如,原來,母親在國外或港澳臺留學、工作并已注銷本市戶口,期間生育的子女,申請投靠本市非直系親屬進京入戶時,需提交的母親原注銷戶口派出所開具的戶口注銷證明。而如今調整為公安機關通過內部信息整合檢查辦理。

有9項改為“承諾+監管”的方式辦理。比如,原來建設單位申請施工許可證時,要求提交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申請保安服務許可,需要提交原單位開具的擬任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人員的5年以上軍隊、公安、安全、審判、檢察、司法行政或治安保衛、保安經營管理工作經驗證明、經歷、資歷證明等,今后改為通過“政府部門告知標準要求+申請人書面承諾+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事中事后監管”的方式辦理。

有10項改為通過提交相關現有證件憑證辦理。如原來軍休干部隨軍家屬、遺屬,申請享受醫療、生活補助時,需提交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保所開具的申請人的醫保、收入證明,今后這些證明取消,改為依據申請人提交現有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即可辦理。

有5項改為通過企業征信系統查檢辦理。還有3項被取消,今后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即可辦理。如,原來申請認定北京工藝美術大師和民間工藝大師時,需提交的所在單位開具的藝齡證明。今后這類證明直接取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關鍵詞: 北京 辦事證明 精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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