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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現象亟待解決

2019-07-09 09:40:46    來源:北京青年報

今日社評   

對辦學方向、教育投入、學校建設、教師隊伍、教育生態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地方,要依法依規追究當地政府和主要領導責任;對違背黨的教育方針、背離素質教育導向、不按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等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和有關人員責任。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簡稱《意見》)近日發布,其中提出強化課堂主陣地作用,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意見》要求堅持教學相長,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教學;省級教育部門要分學科制定課堂教學基本要求,學校要統籌制訂教學計劃,優化教學環節;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促進學生完成好基礎性作業,不斷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相關報道見A3版)

全面落實《意見》的上述要求,對于緩解當前的校外培訓熱,切實減輕學生的負擔至為關鍵。一些培訓機構存在過度逐利傾向,也有部分家長盲目送孩子去校外培訓班,但培訓熱主要緣于兩個方面:一是升學考試評價單一,中高考主要就用學生的考試分數排名進行錄取;二是學校片面減負,以及采用“一刀切”單一模式教育學生,導致成績好的學生“吃不飽”,成績差的學生“跟不上”,于是都去上校外培訓班。

解決第一方面的問題,需要改革對學校辦學、教師教育、學生成長的評價體系。這次《意見》明確提到,要健全質量評價監測體系,解決的就是對義務教育的質量評價問題,包括通過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突出考查學校堅持全面培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通過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突出考查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健康和勞動實踐;通過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強化過程性和發展性評價等。

解決第二方面問題,治理“校內減負、校外增負”,關鍵要校內科學減負、合理減負。一直以來,我國有一個基本的教育理念是“因材施教”,就是要承認學生的差異性——對學生進行個性化教育,給學生適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減負。比如,有學生有數學興趣、特長,他學難度更高的數學,并不會覺得有負擔,但要求沒有數學興趣的學生也學一樣難度的數學,就是很大的負擔。

目前,學校教育較少考慮和重視這種差異性,原因在于學校缺乏完整的辦學自主權,減負主要采取“一刀切”方式,如全部取消課后服務,取消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幫扶,這些無形中成了學生到校外“補課”的誘因。事實上,不少學生有課后服務需要,做好課后服務,可以讓學生的個性、興趣得到更好的發展;對學習跟不上的學生進行幫扶,這是讓他們接受合格的義務教育,成績不行,不準老師幫扶,把這視為違規補課,有的教師就對學習差的學生視而不見,這些學生也就只有到校外“補課”了。

這次《意見》改變了之前片面的減負方式,強調發揮學校的主體作用和課堂教學的主陣地作用。《意見》中有兩方面措施值得關注,一是落實學校自主權,要求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保障學校自主設立內設機構,依法依規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二是推進具有學校特色的個性教育。《意見》要求完善作業考試輔導,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促進學生完成好基礎性作業,強化實踐性作業,探索彈性作業和跨學科作業;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布置懲罰性作業;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強化面批講解,及時做好反饋,建立學有困難學生幫扶制度,為學有余力學生拓展學習空間。

認真落實《意見》的各項措施,需要堅持依法治教,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按照《意見》,對辦學方向、教育投入、學校建設、教師隊伍、教育生態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地方,要依法依規追究當地政府和主要領導責任;對違背黨的教育方針、背離素質教育導向、不按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等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和有關人員責任。必須讓問責機制真正硬起來,這是推進科學合理減負、構建良好教育生態的關鍵所在。

關鍵詞: 教學質量 學生 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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