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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犯!一男子在補課過程中再次猥褻兒童

2019-07-12 16:34:53    來源:北京日報

又是一起猥褻兒童案件!7月11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通報:患有性心理障礙的劉寬曾擔任老師,并有猥褻兒童的前科,后來其擔任某教育公司主管,在為被害人補課過程中,再次猥褻兒童。法院判處劉寬有期徒刑3年,并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職業5年。

據檢方指控,1982年出生的劉寬,有大學文化程度,曾因犯猥褻兒童罪,于2007年9月7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于2009年2月27日刑滿釋放。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間,劉寬在海淀區某公寓及海淀區某快捷酒店內,多次猥褻被害人韓某(男,10歲)。劉寬經鑒定為性心理障礙,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有受審能力。

劉寬對起訴書的指控事實和指控罪名沒有提出異議。法院審理查明,劉寬是韓某的課外輔導老師,根據在案證據,劉寬故意對不滿十二周歲的男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予懲處。檢方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劉寬曾作為職業教師因猥褻兒童被判處刑罰,此次犯罪,劉寬系被害人的課外輔導老師,在其工作期間,屬于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根據兩高等相關規定,應當依法從嚴懲治。

鑒于劉寬在庭審中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考慮其患有性心理障礙的特殊因素,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同時,為預防再犯的發生、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環境,法院依法對其宣告從業禁止。最終,法院判決劉寬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職業5年。(記者 高健)

關鍵詞: 猥褻 兒童 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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