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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今日報丨上交所通報!

2023-07-03 00:27:36    來源:上海證券報

IPO項目“帶病闖關”一督即撤、申報文件存在較多質量問題……在上交所最新一期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中,又有保薦機構被通報。

在上述監管動態中,上交所通報了兩個監管案例,涉及技術授權業務收入確認跨期、申報文件的核查把關不到位等問題。此外,5月,上交所對1家保薦人開展了執業質量現場督導。現場督導后,發行人與保薦人主動申請撤回申報。

營業收入“踩線”科創屬性


(資料圖)

新成立大客戶采購助攻

在現場督導情況通報中,上交所在督導中發現,某科創板發行人的主要產品為檢測設備。有一家企業A公司在成立當年就成為發行人的第二大客戶,并簽署約2500萬元的設備銷售合同。

而若扣除對A公司2020年的銷售收入后,發行人存在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壓線”科創屬性評價指標的情況。

現場督導發現,保薦人未審慎核查發行人對A公司的收入確認合規性,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年末集中采購的商業合理性,二是合同履約義務的識別,三是物流發貨和產品交付異常。保薦工作底稿中的物流賬單顯示,2020年末,發行人銷售給A公司約40%的設備未運抵至A公司處,而是運送至臨時倉庫,直至次年1月才運至A公司,且相關轉運費用由發行人承擔,物流公司名稱與發行人名稱相近。

針對上述異常情況,發行人和保薦人未能提供合理解釋。現場督導后,發行人與保薦人主動申請撤回申報。

申報文件存在質量問題保薦人被談話

在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中,上交所就兩個監管案例進行了通報。

在其中一個案例中,保薦人提交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時,招股說明書所引用的財務報表臨近過期。基于此,上交所曾與保薦人進行溝通,督促關注項目申報質量。受理過程中發現,相關申報文件仍然存在較多質量問題:一是發行人曾申報創業板并撤回材料,但其未按相關規則要求,提交兩次申報招股說明書的差異對照表及文字說明。

二是前次與本次申報的財務數據報告期有所重合,但招股說明書對于發行人主營業務的描述存在明顯差異,所選擇的同行業可比公司完全不同,招股說明書未充分披露其核心技術產業化情況,未對報告期內核心技術產品收入占比近100%的結論進行充分論證。

三是保薦工作報告未對前次申報撤回原因、簽字人員變更原因及合理性、前次申報IPO主要審核關注問題等予以充分說明。

針對上述情況,上交所對保薦人進行談話提醒。

在另一個案例中,發行人存在跨期確認技術授權收入的情況,涉及金額約1200余萬元,導致2020年度凈利潤少計1000余萬元,對該期凈利潤的影響較大。中介機構在申報期間未持續、充分關注發行人重大經營事項的決策程序,也未在申報前發現并糾正有關收入跨期問題,履行相關職責不到位。

上交所對該案例發行人、保薦代表人予以監管警示,對保薦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監管工作函。

根據監管通報,2023年5月,上交所針對2家科創板申報項目中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問題、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執業質量問題,出具監管工作函6份,涉及2家發行人、2家保薦機構和1家會計師事務所。

此外,上交所針對3單項目中發行承銷業務操作錯誤、公告披露不規范等問題,對2家證券公司出具監管工作函。針對2單項目中新股定價內控制度履行情況、上市初期破發情況等,對2家證券公司出具問詢函。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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