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新聞 > 項目 >

騰訊公司起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 賠償損失1元

2018-06-06 16:17:26    來源:海淀法院網

因認為“抖音”和“今日頭條”惡意詆毀商譽,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兩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1元。6月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兩原告訴稱,其所提供的微信軟件自發布以來,獲得廣大用戶的信賴。近期,為配合廣電總局等部門對短視頻的監管整治工作,騰訊公司制定了短視頻在微信內的展示規范。相關規則一視同仁,涉及的范圍既包括“抖音”“快手”也包括騰訊自運營的“微視”等短視頻。但針對騰訊公司正常的微信平臺治理及經營行為,“今日頭條”和“抖音”卻以打擊報復、實施不正當競爭為目的,相互配合,陸續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貶損詆毀騰訊公司商譽。

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抖音”“今日頭條”創始人在其朋友圈公開指控騰訊公司封殺“抖音”;通過“抖音短視頻”官方頭條號及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抖音的朋友們,對不起》;“抖音”CEO公開指控騰訊搞壟斷、搞小動作;“抖音”在用戶提示消息中以誤導方式稱“騰訊屏蔽了您要分享的抖音鏈接”;“今日頭條”在其微信公眾號上多次詆毀騰訊公司封殺其旗下“抖音”等產品;“今日頭條”法定代表人以粗俗的語言公開詆毀騰訊公司“微信是最大的謠言集散地”等。

兩原告認為,“今日頭條”及其旗下的“抖音”都是與騰訊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互聯網服務主體。兩家公司相互配合,對騰訊公司的正常營業活動進行詆毀,已嚴重侵害了騰訊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給騰訊公司造成極大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構成不正當競爭。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關鍵詞: 騰訊 今日頭條 競爭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