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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行也有時效?陳先生就因此失去了140萬元房屋折價款

2019-08-13 15:48:58    來源:北京日報

訴訟有時效,申請執行也有時效?陳先生就因此失去了140萬元房屋折價款。海淀法院提醒當事人,一定要注意及時行使相關權利,否則勝訴判決也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陳先生和王女士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雙方離婚,王女士要向陳先生支付房屋折價款140萬元。2013年4月,離婚判決已生效,而陳先生直到去年3月,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王女士支付房屋折價款。

執行過程中,王女士向法院提出執行時效抗辯。法院認為,陳先生的執行申請,超過了法定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王女士對此提出的異議成立,終結執行程序。

無獨有偶。

2016年6月,小李與電子公司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電子公司支付小李工資差額及經濟補償金共計8.5萬元。去年7月,小李持仲裁裁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電子公司提出執行時效抗辯。小李稱,在仲裁裁決作出后,曾于2016年10月要求電子公司支付相關款項,執行時效應當中斷,并提交當時錄音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對證據進行審查后認為,小李在仲裁裁決作出后向電子公司提出了履行請求,符合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執行時效應于2016年10月重新起算,至2018年7月小李申請強制執行時,執行時效尚未屆滿,故對電子公司提出的執行時效抗辯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當事人,執行時效是債權人依據勝訴法律文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期間,為二年。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法院將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超過二年的執行時效期間,申請執行人再申請強制執行的,法院依然會受理,但同時,被申請執行人可以就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法院經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

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權利人應充分利用相關規定。例如,在執行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出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等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申請執行人可以主張執行時效中止。待障礙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執行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在取得生效法律文書后,應當及時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一方面可以促使義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另一方面,將產生執行時效中斷的效果,為權利人申請強制執行贏得更充分的時間。同時,權利人應當保留相關證據,以便主張時效中斷時使用。

法院提醒權利人,在收到生效法律文書時,一定要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不要以為手握生效判決就萬事大吉,否則,將承擔無法強制執行的不利后果。(記者 高健)

關鍵詞: 訴訟 時效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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