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新聞 > 項目 >

今日熱議:有哪些情況下檢察院不予立案起訴

2023-07-06 06:49:14    來源:問法網
一、

有哪些情況下檢察院不予立案起訴

檢察院不起訴的情形分別有: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定其他情形。


(相關資料圖)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

檢察院不予起訴能開出無犯罪記錄嗎

檢察院不起訴可以開無犯罪證明,具體如下:

1.無犯罪證明指的是由居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的,證明該居民在該轄區(qū)范圍內,在一定的時間內查閱不到違法犯罪記錄的一種證明文件;

2.檢察院做不起訴的決定,就意味著自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證明尚未構成犯罪的事實,就沒有犯罪記錄一說。因此是可以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三、

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流程

找法網提醒您,免于起訴要走的程序有:

1.審查。經過審查起訴,認為需要作不起訴處理的,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應當寫出審查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檢察長決定或由主管檢察長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2.決定不起訴。不起訴的決定權由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行使。

3.宣布和送達。人民檢察院應公開宣布不起訴決定,并將不起訴決定書分別送達被不起訴人及其所在單位、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以及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送達時,應當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訴訟代理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7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不起訴的善后工作。不起訴決定宣告及送達后,應及時解除強制措施,解除扣押、凍結,對需要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沒收其違法所得的提出檢察意見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等。

5.報請批準。

關鍵詞: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