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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新定調個人養老金補充功能 資本市場將迎“堅定伙伴”支持

2021-12-20 09:03:23    來源:證券日報

12月17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下稱“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推動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是中央首次強調個人養老金的重要作用與補充養老保險功能。通過市場引領、政策導向、產品創新等,將個人養老金儲備融入家庭理財的資產配置之中,進行長期投資與積累。”

個人養老金制度推進加快

董登新認為,目前,我國養老金體系存在三支柱失衡的問題,第一支柱獨大,第二支柱覆蓋面窄、規模狹小,第三支柱基本上為空白。因此,大力發展第二、第三支柱,既可引導家庭理財從短炒、賺快錢轉向以養老儲蓄為目標的長期投資,又可為資本市場提供源源不斷的長期資金支持,使養老金與資本市場互利共贏。

事實上,個人養老金制度研究和推進的“進度條”在今年顯著加快。

2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近年來,我們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框架下系統謀劃、整體設計第三層次制度模式。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借鑒國際上的經驗,總結國內一些試點經驗,目前已經形成了初步思路。總的考慮是,建立以賬戶制為基礎、個人自愿參加、國家財政從稅收上給予支持,資金形成市場化投資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在緊鑼密鼓地推出。

10月22日,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表示,規范發展第三支柱,盡早出臺相關政策,滿足不同群體的需要。

聶明雋還表示,個人養老金擬采取個人賬戶制,年度繳費額度的上限,一開始可能會與個稅遞減試點的政策相銜接,今后隨著經濟發展、工作水平的提高來逐步調整,提高繳費的上限。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等趨勢下,僅僅依靠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金支付壓力逐年累積,不可持續性日益增強,迫切需要深化養老保險改革,使其適應經濟結構和人口結構的趨勢性變化。

劉向東認為,無論是基本養老金還是企業(職業)年金,乃至第三支柱的個人商業養老金都是中長期資金,需要實現低風險且高效的保值增值,而資本市場能為這部分資金提供投資保值增值的渠道。

可從四方面推動第三支柱發展

除了審議通過上述文件,會議還強調,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要完善制度設計,合理劃分國家、單位和個人的養老責任,為個人積累養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嚴格監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緊明確實施辦法、財稅政策、金融產品規則等,讓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讓參與各方有章可循、制度運行可監測可檢驗。

董登新建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盡快實現全國統籌,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應盡快落地實施;企業年金提取納稅可大幅降低,并以此促進企業(職業)年金擴面;個人養老金產品可豐富多樣、百花齊放,以供投資者選擇;金融機構可強化國民養老投資教育,加大產品研發與業務創新,以有效供給驅動養老投資需求及養老金專業人才儲備。

就完善個人養老金激勵機制方面,粵開證券研究院副院長、首席宏觀研究員羅志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可從四方面加強政策支持與引導,推動第三支柱發展:第一,現有稅收優惠主要針對的是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小、免稅限額較低。此外,對投資養老、消費養老等產品的稅收優惠較為缺乏。可加大對個人商業養老金融產品稅收優惠力度,適度提高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免稅限額,對投資養老、消費養老給予一定稅收支持。

“第二是健全稅收制度及相關稅收政策。”羅志恒認為,當前我國對銀行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而對投保養老保險只是允許個人所得稅遞延,可推動個人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稅制改革,形成稅收與養老相匹配的制度環境。

第三,可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養老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保障個人賬戶的建立、運行和維護,確保養老產品合規、管理服務高效、數據信息安全。

“第四,加強保險資產有效監管。”羅志恒建議,強化對保險公司的資質管理、健全資金運用監管制度、完善風險保障機制,從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流程監管,保障商業養老保險投資運營市場化與安全性,同時要加強對投資者的風險教育。

關鍵詞: 羅志恒 資本市場 保險資產 個人賬戶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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