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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網信辦等十三部門:掌握逾百萬用戶信息平臺國外上市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2022-01-05 10:37:10    來源:中國證券報

1月4日,國家網信辦官網公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其中,《辦法》明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臺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兑幎ā芬螅惴ㄍ扑]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明確安全審查程序

近日,國家網信辦、國家發改委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布《辦法》,將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原《辦法》自2020年6月1日施行以來,對于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2021年9月1日,《數據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國家建立數據安全審查制度。據此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將網絡平臺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絡安全審查。

《辦法》明確“掌握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臺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可能有以下三種情況:一是無需審查;二是啟動審查后,經研判不影響國家安全的,可繼續赴國外上市程序;三是啟動審查后,經研判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允許赴國外上市。

應堅持主流價值導向

近年來,算法應用在給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的同時,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沉迷等算法不合理應用導致的問題也深刻影響著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公正和網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

在此背景下,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規定》,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規定》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

《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服務規范,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傳播違法信息,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

此外,對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消費者等主體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規定》明確了具體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應當建立完善平臺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算法,以及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

關鍵詞: 辦法 規定 用戶信息 國家網 互聯網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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