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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防控金融風險 維護正常金融秩序

2021-05-26 10:56:00    來源:榕城網
——中科院云計算中心分布式存儲聯合實驗室預警綜述(上)

從5月25日開始,中科院云計算中心分布式存儲聯合實驗室連續就分布式存儲(IPFS)行業發出預警,明確提出了IPFS 分布式存儲行業存在的五大風險、五大防范、八種騙局。這是從行業角度出發,堅決防控金融風險,維護正常金融秩序的重要舉措。

日前,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金融領域重點工作。會議要求,堅持底線思維,加強金融風險全方位掃描預警,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著力降低信用風險,強化平臺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今年以來,隨著比特幣、以太坊、奇亞幣等主流數字貨幣價格份飛速上漲,全球數字貨幣市場迎來火爆行情。然而,數字貨幣由于缺少政府信用背書,且部分數字貨幣的內在價值有限,其價格極易受市場預期影響,波動性較強,市場流動性難以保證,而數字貨幣市場的劇烈變動必然影響整個金融體系,產生多種金融風險。

為此,有關部門一直積極推進數字貨幣研究,并采取多種有效措施防范市場風險。

2013年底,我國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投資者已位列全球前列,比特幣價格虛高,數字貨幣市場虛假繁榮。

為保護社會公眾財產權益,防范金融風險,維護社會穩定,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要求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不得作為中央對手買賣,不得承保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法定數字貨幣研究小組。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2017年8月和9月,我國貨幣當局針對國內數字貨幣市場中超額的投機或投資需求、供給需求結構性“失衡”、市場價格劇烈波動對金融穩定構成現實威脅和實質沖擊等現象,出臺了嚴格的數字貨幣監管政策。明確禁止數字貨幣的發行與交易,將ICO定性為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犯罪活動。同時,禁止網絡平臺開展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間兌換、定價、信息中介等業務。通過電價、土地、稅收、環保等措施使轄內“挖礦”企業有序退出,境內數字交易所“出海”。

從以往政策可以看出,“防范金融風險”是我國對數字貨幣從嚴監管的主要目的。金融監管部門多次強調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不具備貨幣屬性,應防范相關金融風險。時間來到今年,全球數字貨幣市場呈現巨幅震蕩走勢,由此衍生的“造富神話”吸引了大批散戶跟風進場,更有甚者沉迷高杠桿交易,在暴漲暴跌中頻頻爆倉,引發巨大風險。

5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強調加密數字幣不具備貨幣屬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三協會的集體發聲讓業界頗感意外,但這也預示著監管部門的配套措施已迫在眉睫。果不其然,三天后的金融委會議便強調要“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業內人士分析,金融委重點打擊比特幣的直接原因是明確比特幣非貨幣屬性,給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創造更好的環境,更好地維護金融安全。這次會議恰恰是要給普通人傳遞的一個明確信息:不要去參與比特幣交易,以防個人財產受到損失。

2009年1月,比特幣創世區塊正式誕生,各類虛擬貨幣自此風起云涌,引發了全世界的高度關注。數字貨幣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集體維護、低交易費用、全世界流通、無隱藏成本、專屬所有權、跨平臺挖掘等屬性。作為一種去中心化的支付方式,不需要得到任何權威機構許可或提供身份證明,借助互聯網便可獲得全球跨境支付服務。

毫無疑問,數字貨幣以及其關鍵技術區塊鏈已經成為新一輪互聯網金融創新浪潮中的典型代表。

但是,由于比特幣、以太坊、奇亞幣等數字貨幣市場缺乏監管,投機特征明顯,市場的劇烈波動極易引發投資者情緒波動,進而催生社會不穩定因素,甚至引發金融系統風險。可以預見,未來金融管理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大對數字貨幣非法交易活動的打擊力度,堅決防控金融風險,維護正常金融秩序。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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