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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兩年維權路 終得一個“理”

2018-03-23 13:44:08    來源:

走出區法院,老李手里攥著白紙黑字的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裁定書,2年維權路,今天竟然終于塵埃落定——老李用粗糙的手摸了把臉,竟有些激動地不能自已。

機構操作合法合規

“維權”出路何在

老李至今都記得最后一次在證監局,局里同志就自己投訴了2年的案件給出的反饋:“從監管角度看,A證券公司在和您的融資融券業務及強行平倉行為中并不存在違法違規,建議通過其他民事維權途徑解決您提出的賠償問題”。

“都沒告訴我強平線,咋就沒責任呢?”怎么也想不通的老李決定去投服中心走一趟。

原來,老李用妻子楊某的名義在家附近的A證券公司營業部開立了融資融券賬戶,并簽訂了《融資融券業務合同》,實際上是老李自己進行操作和管理。3年前,因該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40%,A證券通知了賬戶持有人楊某提高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但妻子沒注意關注短信,老李未及時增加賬戶擔保資產,被A證券公司強制平倉。

“這錢是我兒子的治病錢,我投資也有些經驗,要不是遇上被強平也不至于把這治病錢都搭進去了。”老李向投服中心的小陳感慨道。“我年級大了掙錢沒門路,老伴看著病床上的兒子終日以淚洗面,我真得沒臉見他們吶!”

“上交所規定融資融券業務中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可A公司卻將維持擔保比例定為140%。他們自己做的這種改變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沒告訴我,他們卻說自己符合法律規定,我不服的話叫我盡管去告,真的太欺負人了!”老李抱怨說,“證監局同志的話我是信的。調解員同志,我不懂法,可我真得想要個理兒!”

查閱案例反復研究

終鎖定調解突破口

在監管上沒有責任的A公司是否真如老李所說存在不占理的地方?這對投服中心的調解員提出了很大的挑戰。

投服中心從調解員專家庫中選擇了律師和業內專家等組成三人調解組,赴實地了解具體案情后開始查閱大量案例、反復研究。

調解員發現,營業部的操作確實沒有違反監管規定。交易所制定的“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只是最低要求。而營業部跟老李簽訂的《融資融券業務合同》中,也有“在合同有效期內,該維持擔保比例可能根據證券交易所和乙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以證券交易所和乙方公告為準,乙方無需就此另行通知甲方”的約定。A證券公司官網上公布的融資融券業務維持擔保比例是140%,該比例符合上交所的下限規定。

但調解組同時發現,A公司在合同中跟投資者約定維持擔保比例以本公司證券公告為準的條款應屬于格式條款,按法律規定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A公司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投資者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從本案看,A公司沒有完全充分盡到對這一條款的提示、說明義務,在合同簽訂中存在一定的瑕疵。

找到調解的突破口,調解組興奮不已。跟A公司反復溝通后,終于讓A公司意識到自身存在一定的問題,愿意重新考慮老李的訴求。

另一方面調解組從相關司法判例出發,發現類似司法判例支持的計算結果明顯低于老李的訴求金額。調解組將一件件法院判例跟老李耐心解釋,讓他明白A公司在監管上合規但合同上有瑕疵的原因和自己訴求過高的事實。

達成調解后反悔

再吃一粒定心丸

在調解組的努力下,前后十多次的反復溝通,老李跟A公司終于談攏了。可這一路維權艱辛,老李被折騰怕了。害怕公司不履行承諾,老李問小陳,有啥方法不讓公司反悔。

投服中心考慮到老李的訴求,說服A公司跟老李一起到區法院對調解協議做了司法確認的裁定。

“老李,以后你要是和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業務合同,可要重視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呢!尤其是涉及自身權益的重要條款,有不理解的地方千萬要及時向證券公司咨詢了解。不然可會對自己的資金管理和賬戶操作造成影響哦!”小陳說道。自受理老李的案子來,小陳一直緊跟調解進程,雙方能夠握手言和,小陳打心眼里為老李高興。

法院工作人員來了,出示了最后的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裁定書。老李接過文書,大聲念著每一個字:“經法院裁定,調解協議有效,當事人一方不遵守該協議規定,另一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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