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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醫療健康帶來便利 使用者也有顧慮

2018-05-10 15:39:47    來源:法制日報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給人們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互聯網+醫療健康”的前景如何?目前還存在哪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在北京生活的王歡,是一名兩歲寶寶的媽媽。最近這兩年,遇到感冒咳嗽這樣的問題,她大多選擇“網診”。

“網診”,也就是互聯網醫療,通過互聯網進行遠程會診。

不過,王歡使用“網診”是有條件的。王歡說,在選擇“網診”前必須有過多次面診,對醫生知根知底,否則不會輕易在網上就診。

在王歡看來,互聯網醫療確實給患者提供了便利,但要滿足前提條件比較難。

王歡的看法代表了不少患者的心聲,也說明了當下互聯網醫療所面臨的問題。

使用者仍有疑慮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除了找到靠譜的醫生這一前提條件,不少人還擔心,在使用互聯網醫療過程中是否會出現個人信息泄露。

郭英是天津外國語大學的學生,她曾經想過在網上查詢病癥,但是進入一家網上醫療平臺時,她發現首先需要注冊,信息填寫包括姓名、電話、病史等個人隱私信息。這樣一來,她便有所顧慮。

“在信息時代,個人信息很容易被泄露,更何況需要填寫的信息還比較隱私。”郭英說。

記者在調查過程中注意到,對互聯網醫療有上述擔心的人并不少見。

劉杉在北京一家國際貿易公司工作,有過在網上就診的經歷。記者了解到,劉杉與醫生的交流并不是在所屬的醫療平臺上,而是通過微信交流。

醫生在線上問診時,有沒有出示相關資格證和簡歷等信息?劉杉說,他并沒有看到這些。他對這位醫生的了解主要是通過這位醫生的朋友圈。這位醫生通過微信給他開出處方。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像劉杉這樣的情況也不少。正如一名患者所說,一方面,這些醫生并沒有在官方正規平臺提供個人相關信息,就診人群往往忽略這一環節而是先看療效,再考慮是否繼續選擇該醫生,這其中難免存在安全隱患。另一方面,醫生不開具處方單就直接抓藥是不符合職業規范的。

掛號服務用戶多

為了進一步了解互聯網醫療的狀況,記者聯系了一家線上醫療平臺的負責人。

患者通過醫療平臺選擇醫生就診,如果出現診斷失誤造成醫療糾紛甚至醫療事故,該由誰負責?這名負責人說,平臺上的醫生都是三甲醫院的在職醫生,醫生資歷很高,不會出現診斷失誤。

在記者再三確認下,這名負責人堅稱不會出現誤診,用戶可以在平臺上給醫生評價,平臺會跟醫生溝通。

記者還在采訪中了解到,互聯網醫療服務類型總體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醫療輔助類,如掛號、咨詢、健康教育等。另一類是醫療核心類,如醫藥銷售、遠程醫療、互聯網醫院等。

記者隨機走訪了一部分互聯網醫療用戶后發現,在互聯網醫療產品中,使用率最高的仍是網上預約掛號,其次是網上交流、問診咨詢等。

一家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很多網上醫療平臺實際上是實體醫療機構的咨詢和宣傳渠道。他們通過互聯網平臺與用戶交流,互相了解,提供線上咨詢、預約掛號等服務,但真正診斷和開藥時,會要求患者前往對應的線下醫療機構進行。

線下診療不可缺

林可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她和朋友有時會在網上查詢一些病癥,瀏覽有類似癥狀的網友提供的經驗或者建議。

“我暫時不會直接通過網絡平臺就診。”林可說,一方面,線上醫生也是會收費的,這樣一來她更愿意到實體醫院掛號就診;另一方面,線上醫生還是需根據線下的檢查結果進行診斷。

有過網上就診經歷的余超對記者說,網上就診醫生會詢問癥狀等具體細節,給出解決方案,嚴重的情況下會建議去實體醫院就診。

王新是一家兒童互聯網醫療平臺的工作人員,他告訴記者,“我個人覺得線上問診一來可以先緩解患者的情緒,若沒有什么比較嚴重的問題可以免去擠醫院的麻煩。二來可以減輕醫生在診室的工作量。當然網絡還是沒有辦法完全實現所有的看病過程。”

在采訪中,記者也注意到,一般在正規的互聯網醫療平臺就診,首先會要求用戶填寫一份病歷表,其中重要的一項便是來自實體醫院的病歷單,必要時要求提供化驗單、CT片等,線上醫生交流過程中也會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作為其診斷依據。在病情嚴重、缺乏檢查材料、癥狀描述不清楚、病癥較為復雜等情況下,醫生會建議去實體醫院就診。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均為化名)

(原題為《互聯網醫療市場現狀調查》)

業內專家詳解互聯網醫療法律要點

北京大學衛生法學副教授 王岳

記者:

《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應該秉持怎樣的原則?

王岳:

推進互聯網醫療,應該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效率放在第二位。國家對互聯網醫療一直持支持態度,但由于這一新業態剛剛興起,相關機制不夠健全,近年來一直在逐漸強化監督和管理。互聯網醫療服務與其他互聯網服務相比,最大的區別是不可試錯性,因此在效率和安全兩個價值取向上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記者:

你剛才提到的安全問題,也是不少患者所擔心的。應該如何將安全風險降到最低?

王岳:

互聯網醫療應該作為慢性病患者短期替代就醫途徑的渠道。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禁止初診在線上開展。由于線上就診人群在對癥狀描述的準確性難以保證,也會直接影響線上醫生診斷的正確性與準確度。對于線上復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焦雅輝表示,經過國內外實踐證明的部分比較穩定的常見病和慢性病,可以在線上復診。

記者:

我們在采訪中發現,有的醫療平臺對于就醫出現問題后的責任認定語焉不詳,這方面應該采取哪些措施進一步明確?

王岳:

根據指導意見傳達的信息,互聯網醫療的發展須依托實體醫療機構,明確了責任主體并非互聯網醫療平臺而應是醫療機構本身,這有利于今后進一步落實相應的法律責任。將責任落實于實體醫療機構而非醫生個體,一方面更有利于用戶維權,另一方面便于對線上問診醫生進行統一監督和管理。此外,還必須規范電子處方制度。互聯網醫療今后的發展趨勢必須是實行電子處方制度。電子處方由政府行政機關進行監管。如果沒有電子處方,可能會給互聯網醫療違法行為提供空間,電子處方制度的實行也會更便于政府部門對網上醫療進行監管。

記者:

提到對互聯網醫療的監管,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就監管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王岳:

在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了嚴格的監督措施,首先是明確行為邊界,其次是強化責任,此外是提高監督能力。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介紹,下一步還將出臺相關的政策和制度,包括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適應“互聯網+醫療健康”支付制度以及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基礎標準,來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

現有的針對互聯網醫療的相關法律法規總體是滯后的,相關監督管理機制也有待進一步健全。國家在支持互聯網醫療發展的過程中宜逐步收緊,即限制而非禁止或過于寬松。如電子處方單制度,應該有統一標準去規范,線上就診人群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安全應受到明確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規則的共同保護。

進一步來說,對于互聯網醫療的監管,既包括政府的監管也包括互聯網醫療行業的監管。互聯網新業態給政府提出了新的挑戰,即除了依靠政府的監管之外,一定要發揮社會共治的作用。也就是說,國家在外部強化監管的同時,互聯網醫療行業內部應該制定相應甚至高于政府所制定標準的行業標準。

關鍵詞: 醫療健康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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