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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并非如標榜般安全 規范電子煙亟需政府發聲

2019-05-28 14:47:31    來源:法制日報

越來越流行的電子煙,開始越來越頻繁地“搞事情”。

5月4日,在G8075次列車上,一名乘務員違規吸電子煙,公安部門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給予這名乘務員訓誡并處以1000元罰款。此前,2018年7月10日,國航CA106航班由于副駕駛抽電子煙,害怕煙霧擴散被發現操作失誤致使飛機緊急驟降;時隔不久,2018年8月,北京地鐵一名乘客又因吸電子煙與他人產生沖突……

屢屢見諸報端的電子煙事件不但引發了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將電子煙盡快納入控煙范圍、加強立法和監管的呼聲也日漸高漲。在第32個世界無煙日和第69個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多位業內人士呼吁,政府需采取措施對電子煙進行立法監管,尤其要阻止青少年使用電子煙。

電子煙并非如標榜般安全

電子煙,是一種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典型形式,即通過加熱一種溶液傳送氣霧供使用者吸用。電子煙的形狀,既可以是常規的卷煙、雪茄、小雪茄、煙斗或水煙袋等煙草對應物,也可做成鋼筆、USB記憶棒以及較大的圓柱形或長方形裝置等生活物品的形狀。

電子煙從發明至今僅僅十幾年,但卻在全球快速興起。來自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顯示,目前以電子煙為最常見的全球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銷售量在不斷增長。2014年,全球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銷售額達到27.6億美元,2016年達到86.1億美元,到2023年,預計達到268.4億美元。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電子煙正成為青少年和非吸煙者開始吸煙的入口。有研究表明,從未吸過煙的未成年人使用電子煙后開始吸煙的可能性至少增加一倍。電子煙在年輕人群中使用比例開始迅速增長,以美國為例,從2017年到2018年,美國的高中生和中學生使用電子煙的比例分別增長了78%和48%。2018年,超過360萬美國中學生使用過電子煙,其中初中學生4.9%,高中學生20.8%。

由于電子煙產業還處于混亂時代,電子煙的營銷策略聲稱是幫助戒煙的出口,導致很多人對電子煙的認識還處于有美好向往的時期,認為電子煙可以作為戒煙產品幫助吸煙者戒煙,認為電子煙不產生二手煙,對其他人沒有損害。

實際上,電子煙并不安全。

“有研究在電子煙所產生的氣溶膠中發現了有毒物質和污染物,會導致人體發生一系列病理變化。接觸尼古丁、吸入這些產品中所含的其他有毒排放物以及吸入二手排放物都有健康風險,特別是未成年人、不吸煙者和孕婦。”

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無煙草行動技術官員孫佳妮告訴記者,大部分電子煙的核心消費成分是經提純的煙堿即尼古丁,尼古丁屬于劇毒化學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使用不當還可能導致煙堿中毒等多種安全風險。

今年的央視3·15晚會給了電子煙行業一記“重拳”。據央視報道稱,科學實驗證明電子煙同樣含有不少有害成分,危害不比香煙少。有些電子煙煙液里的尼古丁含量標識不規范,甚至有些尼古丁含量存在嚴重超標的問題。

據孫佳妮介紹,由于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會阻礙無煙環境建設和無煙立法實施,比如,會增加周圍非吸煙者接觸呼出的氣霧中可能有害有毒物質的機會,使疾病風險上升;弱化禁煙場所營造的鼓勵戒煙的效果;使無煙政策的實施更為困難,執法人員在判定違法行為前,還需首先識別煙霧來源是卷煙還是電子煙。因此,世衛組織建議,應鼓勵使用傳統卷煙、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或加熱型煙草制品的吸煙者盡快戒煙,讓吸煙者通過結合使用有效的和已獲批準的治療方法來解決尼古丁成癮問題。

國家層面立法幾近空白

鑒于電子煙的種種危害,目前全球有32個國家全面禁止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69個國家對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實施管制,有6個國家禁止銷售、生產以及進口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并對其使用進行監管。奧地利、加拿大、法國、德國、新西蘭、英國、意大利等38個國家將電子煙作為消費產品進行管制;英國、加拿大、新西蘭、韓國、法國等30個國家作為醫藥產品進行管制;美國、老撾、馬來西亞、土耳其、智利、尼泊爾等26個國家作為煙草制品進行管制。其中,澳大利亞將含尼古丁的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作為藥品進行監管,而非藥用的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作為毒物進行監管,將電子非尼古丁傳送系統作為普通消費品進行監管。

在我國,2018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發布《關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通告指出,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訂的被稱為“史上最嚴控煙令”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施行。其中明確將新興的電子煙納入“禁令”,禁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制品和吸傳統卷煙,也禁止吸電子煙,違者最高罰款兩萬元。但從全國層面看,目前我國電子煙還處于立法空白中。

此外,由于電子煙國家標準并沒有正式頒布,市場上在售的各類電子煙產品,在原材料選擇、添加劑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等方面隨意性較大,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部分產品可能存在煙油泄漏、劣質電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質量安全隱患,電子煙監管方面也面臨很多挑戰。

規范電子煙亟需政府發聲

雖然電子煙會對使用者健康帶來哪些短期或長期的影響亟待研究,但目前已有一些證據揭示電子煙對健康的潛在風險。一些業內人士呼吁,電子煙立法應當及時推進,不能再繼續缺位。

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姜垣認為,電子煙立法,首要的就是要從源頭上對電子煙加以控制,限制電子煙營銷和廣告,包括制造、銷售各個方面。其次要加強監管,出臺電子煙的國家標準,各部門各司其職。再次,要明確規定公共場所不允許吸電子煙。最后,尤其不允許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采取多種有效措施阻止未成年人使用電子煙。

鑒于電子煙也會向室內釋放可吸入的液體細顆粒物和超細顆粒物、尼古丁和致癌物質,電子煙所產生的二手煙對不吸煙者的健康影響不應被忽略,還有業內人士建議在制定管理電子煙政策時,應采取措施保護人們免受電子煙排放的有毒二手氣溶膠的危害。

“電子煙是新的空氣污染,必須從立法上進行規范。”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公益法律中心執行主任李恩澤認為,應當通過立法禁止通過互聯網銷售電子煙、禁止通過互聯網進行廣告促銷和贊助(特別保護未成年人、女性和不吸煙者)、禁止開設電子煙體驗店、禁止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區域200米范圍內銷售電子煙,電子煙及其外包裝必須標注含有具體危害的文字和圖形警示。

此外,李恩澤認為,國家衛健委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對電子煙進行研究、評估,并參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煙草制品等進行嚴格監管,同時,應當盡快制定和出臺電子煙國家標準,并將電子煙的生產和銷售納入行政許可范圍,未經過評估符合標準及未獲得行政許可之前禁止銷售。

孫佳妮則強調電子煙立法時應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規定,尤其是煙草和電子煙行業對政策的制定和監管應遵守相關要求。

關鍵詞: 電子煙 立法 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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