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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行業正在成為現金分紅的主力

2018-04-02 14:15:0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哪些上市公司愛分紅?

良好的經營業績,是高分紅的前提。連續穩定的現金分紅,往往是上市公司財務和經營狀況穩定的信號,新興行業正在成為現金分紅的主力。

眼下,又到上市公司年報披露高峰期,與年報相伴推出的利潤分配方案,也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往年此時,“高送轉”是市場的熱門詞,大比例送股的公司被頻頻追捧。然而,今年的情況有所不同,那些高額現金分紅的上市公司成為話題中心,格外受到青睞。

麗珠集團每10股派20元,鐵流股份每10股派11.5元,步長制藥每10股派16.14元……隨著年報的不斷披露,包括中國平安、方大炭素、寒銳鈷業、創新股份、深赤灣等在內的一批公司都拿出了“大手筆”分紅方案。近年來,監管部門從嚴監管高送轉、ST股炒作、忽悠式重組等,支持和鼓勵現金分紅,A股上市公司的分紅意愿、分紅穩定性、分紅數量和過去相比有所改觀,中小投資者選擇股票時,越來越看重股息率這一指標,上市公司也更重視現金分紅這一回報投資者的方式。

“有人說,高成長公司資金需求大,如果將分紅資金用于再投入,可能更有利于股東利益。我本人不太認同上市公司以投入回報為借口,忽視上市公司的分紅義務和投資者的分紅權。我認為,一家優秀的上市公司一定能將分紅和再投入平衡得很好。上市公司持續分紅,不僅是上市公司有良好盈利能力的表現,也是資本市場成熟的表現。”談起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問題,創業板上市公司匯川技術董事會秘書宋君恩有自己的理解。

位于深圳的匯川技術,稱得上是創業板的“明星公司”。作為專門從事工業自動化和新能源相關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匯川的業務已經涵蓋工業自動化、工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和軌道交通等領域,2010年上市以來,一直走在快速成長的軌道上。

在人們過去的印象中,高分紅上市公司大多身處傳統行業,業績較為穩定。然而,匯川技術作為一家成長型企業,在現金分紅上也一直頗為慷慨。宋君恩介紹,公司自上市以來堅持現金分紅,從2010年到2016年,累計現金分紅已達21.28億元。從分紅現金總額上,在創業板公司中名列前茅。

匯川在分紅上的表現,折射出一個新趨勢——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主力,正從傳統行業轉向新興行業。據中證金融研究院的分析結果,在現金分紅家數占比上,2008年之前傳統行業明顯高于新興行業,2009年后被新興行業反超,且差距有逐步擴大趨勢。在現金分紅比例上,2008年—2013年傳統行業整體高于新興行業,但2014年后明顯下滑,整體低于新興行業。

什么樣的公司有可能高分紅?這是很多投資者十分關心的問題。

“我們在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要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及未來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項目投資資金需求、銀行信貸及債權融資環境等情況。公司自上市以來,經營情況保持穩定增長趨勢。”宋君恩說。

要分紅,首先要有錢可分。良好的經營業績,是高分紅的前提。梳理今年以來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可以發現,選擇高分紅的公司在去年大多有著良好業績表現,且現金流良好、經營穩定。以去年在市場中大放異彩的方大炭素為例,因其主要產品石墨電極價格上漲,市場供不應求,去年實現凈利潤36.2億元。在此背景下,公司推出了“10派19元”的高分紅方案。而在此前兩年,公司每年凈利潤僅在數千萬元規模,公司2016年度分紅方案只是“10派0.22元”,2015年甚至沒有分配利潤。

一家公司是否有喜歡分紅的“傳統”,也是很重要的考慮因素。從國際經驗看,連續穩定的現金分紅往往是上市公司財務和經營狀況穩定的信號。對于經營健康的上市公司而言,更有可能選擇穩定分紅,即使個別年份利潤有所波動,也不會輕易改變分紅策略。

分紅對投資者有意義嗎?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比例仍有進一步提升空間,投資者需關注分紅行為的可持續性

從道理上說,現金分紅是衡量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水平的重要標準。然而,落到實際中,有些投資者卻持有不同看法。

“我買股票很少看分紅。好多股票幾十塊的股價,每年分紅卻只有一兩毛錢,甚至只有幾分錢,真的可以忽略不計了。”河南鄭州投資者王寧認為,在很多情況下,現金分紅對于持股量大、成本低的大股東還有意義,對于小散戶就是“毛毛雨”。

王寧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現實的“尷尬”。雖然近年來A股市場注重分紅的氛圍逐漸濃厚,但跟投資者的期待比,還相差較遠。以目前已披露的2017分紅預案為例,400多家公司中,股息率不足1%的占一半以上,股息率在5%以上的只有寥寥幾個。

作為機構投資者,盈瀚投資羅茜認為,目前A股整體的分紅比率還比較低,這主要是由于大部分上市公司還都處在高速發展中,需要持續資本投入。高分紅對普通投資者而言,是股市低迷時期的重要收益來源,為投資者提供持股信心,讓投資者堅定長期投資的理念。此外,分紅情況還是普通投資者鑒別優質企業的重要標準,非專業投資者很難通過財務分析來鑒別公司的質量,如果一家公司連續幾年都保持高分紅,那么這家公司的質地一般不會太差。

中證金融研究院通過2014—2016年全球主要股票市場公司分紅數據的比較發現,A股市場現金分紅家數占比高于平均水平,但現金分紅比例低于成熟市場,與新興市場持平。2016年,A股上市公司股息率為2.55%,處于國際中等水平,高于部分新興市場。A股上市公司總體估值偏高,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股息率。整體上,我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比例仍存在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據分析,近年來,A股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水平有了實質性提高,但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上市公司在現金分紅比例方面仍存在明顯差距。數據比較顯示,成熟市場現金分紅比例普遍高于新興市場,說明現金分紅與經濟發展的階段特征有較強關聯性,同時也與市場成熟完善程度有關。隨著A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斷增強,將有能力且更有義務逐步提高現金分紅比例。

值得關注的是,在結構上,A股市場還存在“好企業分太少、差企業分多了”的問題。鑒于目前主板、中小板再融資條件與現金分紅比例掛鉤,一些盈利不佳、資金鏈緊張的企業對再融資的需求往往更迫切,為滿足再融資條件而勉強分紅。在2016年分紅的310家傳統行業企業中,有42.26%在2016年下半年和2017年發布或實施了再融資案,顯示再融資標準對上市公司分紅行為的巨大影響。

羅茜提醒投資者,面對高分紅股票,要關注一家公司的分紅是否有長期性,部分公司的分紅是為了滿足監管要求,以實現其資本運作目的,這樣的分紅行為不具有可持續性。同時,還要看分紅是否建立在長期穩定盈利之上,如果公司利潤不斷下滑卻實施高分紅,也要特別警惕。

對“鐵公雞”該用什么招?

A股市場分紅問題主要集中在少數應分未分的公司身上,此類企業應作為未來重點監管對象

說起現金分紅,最讓投資者不滿的還是相當一批一毛不拔的“鐵公雞”。有些上市公司有能力分紅卻不分,且無正當理由,有的公司上市20多年,從未向投資者回報過一分錢的真金白銀。中證金融研究院相關人士認為,A股公司分紅問題主要集中在少數應分未分的“鐵公雞”身上。

然而,誰是“鐵公雞”,沒有一個簡單的標準。影響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因素相當復雜,不同板塊、行業企業均存在明顯差異,若單純以分紅次數和盈利情況作為“應分未分”的界定標準恐失之偏頗。特別是對一些正處于業務高速發展期的企業來說,大規模現金分紅可能既不利于公司發展,還會降低中小股東的長期投資回報。因此,應綜合企業所處行業、發展階段等特征做精細分析判斷,避免“一刀切”造成誤傷。

從上市公司的角度看,也各有各的苦衷。一家1998年上市的公司,在上市之初進行過7次現金分紅,最后一次是在2005年度,之后就一直未有動作。這家公司的董事長解釋,2006年到2014年,公司主要產品受市場環境影響,毛利率處于較低水平,公司僅在2010年實現盈利,為維持運營,未能分紅。

如何識別“鐵公雞”?中證金融研究院對上市公司近幾年的現金分紅與投資行為進行了分析,將“應分未分”的標準假定為上年度凈利潤為正而現金分紅比例低于15%,且當年投資占凈利潤比重低于30%。如某上市公司在5年內有3年及以上存在“應分未分”行為,則疑似“鐵公雞”。分析結果顯示,符合上述條件的“鐵公雞”共有87家。如果按照當年投資加上研發支出占凈利潤比重低于30%的標準計算,則“鐵公雞”為67家。中證金融研究院相關人士建議,可將此類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

去年以來,對“鐵公雞”的監管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個別上市公司長期不分紅的“鐵公雞”行為,2017年,證監會對連續3年具備現金分紅條件而未分紅的24家公司,及其國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進行了約談,向上市公司傳達現金分紅的理念,督促盡快研究推出現金分紅方案;要求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扛起督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責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現金分紅義務,通過實際行動切實回報投資者。

此外,證監會還結合嚴格“高送轉”等專項檢查,重點關注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情況。發揮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加強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信息披露監管。

據介紹,未來證監會將繼續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相關監管規則,強化現金分紅的約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對有能力分紅而長期沒有分紅的“鐵公雞”嚴格監管。

關于上市公司分紅的規定知多少?(鏈接)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是實現投資者回報的重要形式。證監會高度重視并推動健全上市公司股東回報機制,引導上市公司完善分紅制度,規范上市公司分紅行為,強化上市公司分紅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家數和規模逐年增長。

近年來,證監會針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發布了一系列規定,并推動在國務院相關文件明確分紅要求。

——2008年10月,發布《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對《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等涉及現金分紅的規定一攬子修改,明確現金分紅信息披露要求,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的,最近3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2012年5月,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鼓勵、引導上市公司完善分紅政策及其決策機制,強化現金分紅信息披露要求,對未按回報規劃履行承諾的公司采取必要的監督檢查措施。

——2013年11月,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督促上市公司規范和完善利潤分配的內部決策程序和機制,增強現金分紅透明度;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差異化、多元化方式回報投資者;完善現金分紅監管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要求“優化投資回報機制”。

——2015年8月,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鼓勵上市公司兼并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采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鼓勵上市公司增加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的占比;鼓勵具備分紅條件的公司實施中期分紅、增加分紅頻率;完善鼓勵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稅收政策,降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成本,提高長期股權投資回報。

關鍵詞: 新興行業 現金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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