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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首席律師:市場開放對資本市場監管提出更高要求

2018-12-21 13:32:00    來源: 中國新聞網

證監會首席律師:市場開放對資本市場監管提出更高要求

20日,中國證監會首席律師焦津洪在京表示,外國投資者機構參與度的提高,對我國資本市場監管監管能力和監管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盛佳鵬 攝

20日,中國證監會首席律師焦津洪在京表示,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明顯加快,外國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等方式,加大力度投資境內的證券市場,近期多家外國控股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獲批。外國投資者機構參與度的提高,對我國資本市場監管監管能力和監管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焦津洪是在當天由中國新聞社主辦的“國是論壇2018年會”上作如是表述的。

焦津洪指出,中國資本市場規模已居于世界前列,與此同時,資本市場法制建設也取得了長足進步。從資本市場法律體系建設來看,大致可以分成這樣幾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1990年到1998年的,可以叫做前證券法階段。焦津洪認為,這一時期資本市場剛剛建立,主要是靠地方和部門制定的一些法規性文件,包括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但是沒有專門的證券法。

第二個階段是從1998年到2005年,可以叫做舊證券法階段。焦津洪認為,1998年我國制定第一步證券法,確立了股票發行的核準制、分業經營管理等證券市場的資本制度,2003年制訂了證券投資基金法,這樣以證券法、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為核心的證券法律體系初步的建立起來,初步搭建起來。

第三個階段是2005年以來,可以叫做新證券法時期。焦津洪認為,2005年我國對證券法和公司法進行了比較大的修訂,根據市場發展的一些新的形勢,拓寬了市場創新的空間,完善了證券公司監管和風險處置客戶資金的存管上市公司收購等一系列的制度。此后證監會以此為契機,對資本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先后推動制訂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期貨交易法律條例等法規,重新制定一系列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同時國家針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的最新情況,先后完善了刑法相關規定,也就是刑法修訂案六和刑法修訂案七,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基本上形成了由公司法、證券法、投資基金法、期貨條例等900多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構成的較為完備的證券法律體系。

焦津洪進一步指出,總結中國資本市場法制建設的經驗,一方面是大膽借鑒國際成熟經驗,另一方面是結合中國國情,不斷學習、試錯,努力找到一條既與國際通行規則相一致、又適合中國國情的路徑。

以投資者權益保護為例,焦津洪表示,近年來,中國證監會與司法部門一道,根據中國國情,探索建立了調解、仲裁、監管、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具有中國特色的中小投資者保護和救濟模式,得到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的高度評價。

焦津洪認為,回顧28年的中國資本市場法制建設歷程,雖然取得了巨大成績,但與成熟資本市場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差距。當前中國已開啟新一輪改革開放,資本市場發展面臨著新情況、新挑戰。

面對新挑戰,焦津洪認為,下一步中國資本市場法制建設應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梳理、修訂各項法律法規,不斷提高立法的科學性、包容性和可操作性。當前中國資本市場法制建設最急迫的任務是加快證券法、公司法以及刑法等法律的修訂,為正在實施的一系列資本市場重大改革和開放,提供強有力和持久的法律保障。證監會將積極支持和配合立法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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