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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通過微信低價賣“茅臺”“干紅”的真相

2019-08-21 15:37:57    來源:檢察日報

10瓶“茅臺”、26瓶“干紅”,總共只賣1300元。這樣不正常的價格到底藏有什么樣的秘密?近日,湖南省長沙縣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將陽某批準逮捕,從而揭開了他通過微信賣“茅臺”“干紅”的真相。

犯罪嫌疑人陽某于2018年4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刑滿釋放后,陽某并沒有斷了毒癮,除了自己吸食、邀請朋友一起吸食外,他還做起了“以販養(yǎng)吸”的生意。

2019年4月的一天,一個陳姓男子通過微信找到了陽某:“我要10瓶‘茅臺’、26瓶‘干紅’,等下來拿。”之后,陳姓男子通過微信轉給了陽某1300元。像這樣,陽某多次將“茅臺”“干紅”賣給他人,然后通過微信收取了費用。

5月26日,陽某在位于長沙縣安置區(qū)的出租房內和他人吸食毒品時,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到案后的陽某供述了自己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實。

公安機關將陽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移送長沙縣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時,承辦檢察官敏銳發(fā)現之前辦理的陳某販賣毒品案中,陳某供述上線“老楊”和該案中陽某可能是同一人。檢察官立即與公安民警溝通,要求迅速調取陽某的通話記錄、轉賬憑證、微信聊天等相關書證,查明陽某販賣毒品的事實。

果不其然,陽某與陳某有大量資金往來,而交易的內容就是“茅臺”“干紅”。辦案民警和檢察官結合毒品案件辦理經驗和陽某的吸毒情況,一致推斷10瓶“茅臺”、26瓶“干紅”是指 10克冰毒和26粒紅色麻古,這基本符合毒品市場交易價格。沿著這條思路,檢察官建議辦案民警再次訊問陳某,果然陽某向其多次販賣毒品的事實得到了一一印證。

近日,長沙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陽某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記者 張吟豐 通訊員 陳留鎖 馮秀)

關鍵詞: 低價 茅臺 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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