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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破壞市場秩序行為

2022-04-29 13:39:29    來源:法治日報

公安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有關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懲處“發國難財”不法分子,依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以及囤積居奇、哄抬民生物品價格等違法犯罪,努力為經濟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社會環境。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面對疫情造成的諸多嚴峻挑戰和困難,全國人民守望相助、共克時艱,演繹了一段段感人至深的真情故事。但也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把疫情當作發財的機會,通過各類違法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個別企業以次充好,試圖從政府保供訂單中漁利;個別商戶囤積居奇,哄抬民生物品價格;還有個別人轉賣捐贈物資,中飽私囊……這些行為不僅侵害了老百姓合法權益,也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社會秩序,妨害了疫情防控大局,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針對這些違法犯罪行為,相關部門及時出擊,依法予以嚴懲,起到了一定的警示震懾作用。在此次通知中,公安部再次強調,要堅持打防并舉,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這有助于進一步強化法律的威懾作用,讓社會各方充分認識到,疫情面前法律紅線不可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從而為疫情防控多出一份力、少添一些堵。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疫情下的市場秩序更不容擾亂破壞,任何人都不應有“渾水摸魚”“發國難財”的心思和行為。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必須明白:靠旁門左道不但發不了財,還會受到法律嚴懲;只有敬畏法律、循法而行,最大程度確保市場秩序平穩有序,才能盡快走出疫情陰霾,才能真正實現每個社會主體的最大利益和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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