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新聞 > 資本 >

兩部委明確物流企業承租土地稅收優惠政策 按50%計征

2018-06-20 15:44:11    來源:證券時報

據財政部網站19日消息,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稱,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承租用于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減稅條件的納稅人需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通知所稱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范圍及其他未盡事項,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執行。

關鍵詞: 優惠政策 部委 稅收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