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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公租房違規不得申請共有產權房

2018-12-04 09:59:38    來源:北京晨報

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通知》明確規定,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的,違規家庭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后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

違規記入不良信息檔案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受到廣大群眾、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通知》的出臺,有利于充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牟利行為,把房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同時,也有部分網友認為,應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給予更為嚴厲的處罰,對違規家庭絕不姑息。”

這位負責人表示,本市制定的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查處標準,是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有關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處罰內容包括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并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和追繳違法所得等。在此規定基礎上,本市還要求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違規家庭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后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這些都是更為嚴格的處理規定,同時考慮到違規轉租轉借家庭大多屬于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照國家社會救助的相關政策精神,5年后仍應給予一定方式的保障。”這位負責人表示。

公租房全面采用人臉識別

《通知》規定,有關轉租、轉借等違法違規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抄送相關部門和單位,對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承租家庭的一次轉租、轉借行為,將可能為其家庭成員日后的很多行為帶來影響。

《通知》還要求,納入本市保障房建設計劃的公租房項目應全面采用人臉識別、智能門鎖等技術,強化人臉識別等技術措施與門禁相結合,實現非承租家庭成員不得隨意進入樓棟單元門。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新納入保障房建設計劃的公租房項目應當安裝技防設備,設備采購、安裝等所增成本可計入建設成本;在建項目須于竣工前完成安裝,所增成本可計入建設成本;已竣工項目未達到上述要求的,須于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改建,改建及運營成本可納入項目運營管理成本。

公租房巡查機制常態化

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從11月12日起,市住建委再次啟動全市范圍公租房使用監管的新一輪巡查工作,并將形成常態化巡查機制,不斷規范公租房使用管理。

目前,本輪巡查已抽檢公租房項目91個,總體情況良好,存在的個別問題已責令產權單位盡快整改,市住建委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公租房轉租、轉借問題,發現一起嚴厲處理一起,形成震懾作用。各公租房項目均已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并設專人督辦,逐件落實舉報線索。廣大市民也可通過“12345”非緊急救助熱線對發現的公租房轉租、轉借行為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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