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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發集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施工 被罰款25萬余元

2019-05-23 15:28:41    來源:中華網河南

5月20日, 河南豫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河南豫發集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施工,被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處以罰款25.64萬元。

據鄭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河南豫發集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施工,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一款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對其予以罰款25.64萬元。

無獨有偶,據相關信息顯示,早在2016年3月7日,河南豫發集團就因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設施用途,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被鄭州市房管局給予行政處罰。2016年9月12日,因未按審批內容,在建設二七服裝加工中心廠房項目二七服裝加工中心8處五層框架結構樓房和15處四層框架結構樓房時,擅自增加二層框架結構地下室一處,建筑面積達53262.34平方米,被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給予行政處罰。

據企查查顯示,河南豫發集團有限公司原河南豫發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為20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為商業運營管理;建筑材料、裝飾材料、化工產品、房屋租賃及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涉及自身風險32條,關聯風險1240條。

關鍵詞: 罰款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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