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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看料】上門廚師、整理師、陪診師等新興職業涌現 專家:未來靈活就業將是主流

2023-03-22 07:33:07    來源: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3月22日訊 (記者 譚夢桐)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同時對品質生活的追求。一些新興職業應運而生,例如上門喂貓師、上門廚師、整理師、陪診師等新興職業,節省了人們大量的時間成本,提高了生活幸福指數。

數據顯示,在我國勞動年齡人口中,超過五分之一、約2億人為靈活就業(22.4%)。隨著靈活用工市場規模繼續擴大,新興行業該如何規范?新就業形態從業者權益如何保障?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到了多位專家。


(資料圖)

未來靈活就業將是職業主流

張琦(化名)是從業了三年的“上門喂貓師”。他告訴記者,“上門喂貓”作為一種新興產業,愿意去嘗試的消費者目前并不算多。“相比起托養,上門喂貓價格更加劃算。比如在假期期間,一只寵物貓寄養可能需要至少58元/天,寄養一周就花費了超過400元。”

王笙(化名)在做飯方面頗具天賦,今年1月兼職做起了“上門廚師”。“一些年輕人都不愛做飯,點外賣又沒有家常菜的味道,上門做飯的市場需求量還是很大。” 王笙表示,按照他的定價,做四個菜88元,6個菜118元,如果需要他買菜,就額外收取10元跑腿費。自己兼職做飯一個月就1000多元的收入,時間和產出比較低。

掛號、預約、問診、檢查、取藥、排隊代交費、打印病歷……陪診師劉洋(化名)的工作就是用最短的時間完成各種就醫手續,幫助患者解決遇到的問題。記者了解到,陪診師職業的出現一方面解決了子女不在身邊年紀大的老人的看病難問題,另一方面對于背井離鄉打拼的年輕人來說,也是很好的陪伴。“像檢查無痛胃鏡等項目,一定是要有人陪的。”一位陪診師表示。

“越來越多的人愿意為享受生活、生活便捷、高品質服務付費,這也使服務型的職業大幅度增加。” 中國商業聯合會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國際商貿中心研究基地首席專家賴陽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北京近些年來,服務消費增長率始終高于商品消費的增長率,這也是一個發展趨勢。”

賴陽指出,新興職業的興起得益于平臺化的普及。通過平臺使消費者和新興職業從業者很好的對接,并且平臺可以為從業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保險、談判要約的審核、售后服務保障。

賴陽認為,自由從業、靈活就業將是未來職業的主流。他具體分析,對于新興職業的“彈性”,一方面,從業者根據自己的時間閑暇與否決定是否接單。另一方面,企業與從業者并非傳統的雇傭關系,它只是居間服務平臺,很輕便可探索多個領域,這樣才可讓許多新興職業發展起來。

“很多新興職業的需求是不穩定的,例如上門喂寵服務,會有高峰期和低谷期,這種不適合長期雇傭關系。這也是平臺的優勢所在。”賴陽提到。

新興行業該如何規范?

隨著新興職業的不斷發展,從業者水準參差不齊,行業準入亟待規范。

據媒體報道,部分求職者反映,在短視頻平臺和網站看到整理收納師培訓廣告后,交錢培訓卻遭遇陷阱。喂貓師行業也被曝出從業者忘記關門、亂動主人家東西、喂養不到位等亂象。

行業的規范一方面可以保護消費者,另一方面是保護新興就業者。以陪診師為例,市場上不乏有打著陪診師名號卻行黃牛之實的行為的人。對于提供方,陪診師通常是個人或小團隊,一旦遇到意外,也容易與消費者之間產生矛盾與糾紛。

“實際上我國一直在推進從業者的職業技能提升和評價的相應的一些標準的制定。”賴陽具體介紹,當新興領域發展到一定規模時,應出臺一系列職業技能標準,通過技能標準評價對從業者能力予以評定,平臺再根據交易中消費者對從業者的評價、履約情況等給與信用評定。通過兩項評定結合,讓消費者在下單時對從業者充分了解、不盲目。

“對于信譽良好的從業者,平臺可通過算法增加從業者的推薦次數。”賴陽表示。

規范新興職業中的職業行為,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需要從兩方面著手,第一,提供服務的平臺應主動自律加強定期培訓,保障服務的合規及安全。第二,當前新興職業的成長基礎比較薄弱,亟需以健全的法律來保障行業及客戶的各項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賴陽談到,雖然應完善新興職業的評價標準,但作為服務行業,準入門檻不應過多限制,與國家政策方向違背。“對從業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讓從業者在優勝劣汰中升級,而不是設過多的門檻來卡住從業者進入新興行業。”賴陽強調。

新就業形態從業者權益如何保障?

據教育部統計數據,2023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規模再創新高,預計達1158萬人,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依然嚴峻,企業“招工難”和畢業生“就業難”并存的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不過,同時新職業機遇和新就業方向,也為廣大應屆畢業生求職及社會各界解決就業難題提供了新思路。

“現行的有關制度和政策還不適應新就業形態的迅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同樣需要關注。”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在此背景下,新就業形態從業者權益該如何保障?

金維剛認為,需要改進社保經辦管理辦法,并適當將社會保險關系與勞動關系相對分離,即使不便明確平臺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的勞動關系,雙方也應分別承擔參保繳費的責任,合理確定繳費費率和基數,以便將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納入職工社會保障體系,依法公平享有社會保障。

“隨著勞動關系變的靈活。平臺與從業者間雖不是雇傭關系,但是簽訂的合同的條款應是公平的條款,不應被平臺優勢地位的利用,導致從業者的權益受損。”賴陽指出。

宋清輝也表示,新興職業用工主體應積極主動擔起責任,依法誠信用工、人性化用工,切實保障新興行業從業者權益不受侵犯。

(案例引用于廣州日報、瞭望東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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