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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廣東深圳市公安局首批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總成績、體檢和政治考察公告

2023-06-26 07:03:26    來源:深圳市公安局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公告》有關要求,現將考試總成績、體檢和政治考察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試總成績

(一)計算規則。


(相關資料圖)

1.技術文職類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2.一般文職類職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60分以下為不達標,不予進入體檢環節。

(二)排名規則。考生按總成績高低順序在報考職位進行排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公安素質測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二、體檢工作安排

(一)入圍體檢人選。技術文職類職位的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名高低順序,按報考職位擬聘人數1:1.3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一般文職類職位的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名高低順序,按報考職位擬聘人數1:1.2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考生入圍體檢名單詳見附件1、附件2。

(二)體檢時間。體檢定于6月27日上午進行,請考生務必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在指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

(三)體檢標準。執行《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附件3)。

(四)體檢流程。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黑色簽字筆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在體檢當天上午7:00-7:30,前往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訓練學校北門(從福田區僑香路輔路嶺南大廈與盛世大廈之間道路進入)報到集合,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統一安排下參加體檢。報到時間截止(7:30)后禁止進場。體檢結果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五)復檢。考生本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有疑問的,應當日提出復檢申請;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申請。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項目有疑問的,應在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深圳市對外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外服公司)提交書面復檢申請,復檢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7日)內提出申請的,將不予受理復檢。

三、政治考察工作安排

(一)入圍政治考察人選。體檢合格的考生入圍政治考察。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向深圳外服公司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具體事項由深圳外服公司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二)政治考察依據。政治考察依據《深圳經濟特區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公告》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執行。

(三)政治考察內容。政治考察主要是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審查,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社會信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相關情況進行延伸考察。

(四)確定擬聘用人選。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排名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由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外服公司進行聘用公示。

(五)遞補。考生參加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或者政治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可從同一職位考生按照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進行遞補。是否遞補人選,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決定。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穿著寬松舒適的衣服,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體檢。

(二)應考證件、證明攜帶不齊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予報到及進入體檢場地。筆試準考證可在深圳市考試院官網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評報名系統(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打印。

(三)請考生提前熟悉體檢集合地點,了解交通和天氣等情況,合理安排出行,務必預留足夠時間,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和等候,以免延誤。

(四)參加體檢的考生未按指定日期和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生應當自覺維護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發現違規攜帶通訊工具、音頻或視頻發射、接收設備等行為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六)體檢現場不提供考生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請選擇公共交通赴考。不提供除通訊工具、音頻或視頻發射、接收設備外的其他物品寄存服務,請考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七)考生應按統一安排進行體檢,其他時間或其他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不作為本次招聘體檢的依據。

(八)考生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0755-82329026;0755-82329036。電話咨詢受理時間: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九)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深圳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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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技術文職類職位).xlsx

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首批公開招聘文職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一般文職類職位).xlsx

附件3:深圳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doc

深圳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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