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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話語】莫讓“0元開網店”騙局坑了消費者-環球快播

2023-06-28 04:36:02    來源:每日甘肅網-絲路話語


(資料圖)

史洪舉

“0元開網店”“58元開網店”……這類低價網上開店的培訓視頻吸引了很多年輕人,廣告宣稱“無需經驗”“無需貨源”“輕松兼職賺快錢”“月入萬元”。記者調查發現,“58元輕松開網店”等是引流話術。吸引到希望創業的消費者后,再介紹培訓和服務內容……收費名目繁多,有的收完錢就不理人了,甚至把消費者拉黑。(6月26日《中國消費者報》)

在互聯網時代,開網店,輕松賺錢應該是很多年輕人的夢想。特別在就業壓力較大背景下,“0元開網店”等噱頭更是能吸引不少年輕人。殊不知,這是無良商家給夢想輕松創業的消費者設計的圈套。對此,既需要消費者睜大眼睛,不貪圖便宜,更需要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這種騙局。

梳理報道可知,“0元開網店”確實吸引了不少消費者,讓一些消費者感受到了輕松創業的夢想。但天上不會掉餡餅,所謂“0元開網店”不過是魚餌,等到消費者上鉤后,再誘導消費者不斷繳納幾百元乃至幾千元的貨源費、培訓費等。要是收取了這些費用后,能夠確保消費者正常經營也好。令人可氣的是,這些商家根本沒有培訓消費者的意愿,只是想套取消費者的錢財。

可以說,前述行為已經屬于虛假廣告和欺詐行為。根據《廣告法》,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發布虛假廣告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有其他嚴重情節,最高可處二百萬元罰款,還可吊銷營業執照。此外,像這種欺詐消費者的行為,還應承擔退一賠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賠償。

進而言之,如果能夠查實這些“0元開網店”的經營者根本沒有正常經營的行為和意思,只不過是以此為幌子和工具專門從事欺騙消費者的惡行。則該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市場行為和民事活動范疇,涉嫌構成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如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詐騙他人財物達到5000元以上的,即可構成詐騙罪。

在紛繁復雜的現實社會和網絡世界中,年輕人固然應擦亮眼睛,不貪圖蠅頭小利。但缺乏社會經驗和防騙知識不是年輕人的錯誤,刻意坑蒙拐騙的無良奸商才是應予嚴懲的罪魁禍首。網絡平臺理當盡到必要的審核把關義務,利用技術手段篩查、下架此類培訓視頻,并有必要向執法機關移送違法線索。執法機關則應積極作為,充分利用現行法律手段懲處騙局的制造者。進而優化互聯網環境,讓人們有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和創業環境,不掉入“總有一款適合你”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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