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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規范平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

2022-01-20 07:30:05    來源:中國證券報

九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

嚴格規范平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國家發改委等九部門近日聯合發布的《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嚴格規范平臺企業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督促平臺企業及其控股、參股金融機構嚴格落實資本金和杠桿率要求。

強化支付領域監管

《意見》從健全完善規則制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優化發展環境、增強創新發展能力、賦能經濟轉型發展、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十九條措施。

其中,《意見》指出,加強金融領域監管。強化支付領域監管,斷開支付工具與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依法治理支付過程中的排他或“二選一”行為,對濫用非銀行支付服務相關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加強監管,研究出臺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規范平臺數據使用,從嚴監管征信業務,確保依法持牌合規經營。落實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制度,嚴格審查股東資質,加強穿透式監管,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和關聯交易管理。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加強營銷行為監管,確保披露信息真實、準確,不得勸誘超前消費。

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日前表示,支付領域反壟斷有待深入。近年來,大型平臺企業在提升支付服務便利性、普惠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發展態勢總體向好,但也暴露出新型數據壟斷、無序擴張趨勢明顯等問題。部分平臺企業追求規模效應,持有多個金融業務牌照,并開展綜合性金融服務,極易造成風險交叉傳染。長此以往,不僅不利于自身創新,還會擾亂市場秩序,壓制產業創新,進而削弱我國電子支付總體的領先優勢。

修訂反壟斷法

在健全完善規則制度方面,《意見》提出,完善治理規則。修訂反壟斷法,完善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配套規則。制定出臺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細化平臺企業數據處理規則。制定出臺平臺經濟領域價格行為規則,推動行業有序健康發展。完善金融領域監管規則體系,堅持金融活動全部納入金融監管,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

在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意見》還表示,完善競爭監管執法。重點規制以減配降質產品誤導消費者、平臺未對銷售商品的市場準入資質資格實施審查等問題,對存在缺陷的消費品落實線上經營者產品召回相關義務。加大對出行領域平臺企業非法營運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等稅收協助義務,加強平臺企業稅收監管,依法查處虛開發票、逃稅等涉稅違法行為。強化對平臺押金、預付費、保證金等費用的管理和監督。

此外,在增強創新發展能力方面,《意見》指出,支持平臺加強技術創新。引導平臺企業進一步發揮平臺的市場和數據優勢,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鼓勵平臺企業不斷提高研發投入強度,加快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的技術研發突破。鼓勵平臺企業加快數字化綠色化融合技術創新研發和應用,助推構建零碳產業鏈和供應鏈。營造良好技術創新政策環境,進一步健全適應平臺企業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支持有實力的龍頭企業或平臺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圍繞工業互聯網底層架構、工業軟件根技術、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公共算法集、區塊鏈底層技術等領域,推進關鍵軟件技術攻關。

關鍵詞: 平臺 監管 企業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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