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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訊息:什么時間取保候審最合適

2023-06-28 17:05:47    來源:法務網
一、

什么時間取保候審最合適

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取保候審最合適。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資料圖】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二、

怎么辦取保候審呢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書面形式向決定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2.決定機關應當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3.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

4.取保候審的執行。

三、

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找法網提醒您,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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